发布时间:2018-03-09 17:1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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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2017年长安福特投诉量最大 一汽大众排第二(13)

  案例七

  新车优惠需搭售 消协援手终圆梦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消费者闵先生向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7月2日,在扬州金天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公司”)选中了一辆别克英朗轿车,标价116,900元,优惠后为81,900元,当日闵先生交付定金10,000元。后约定“贷款5万分三年偿还”,同时金天公司提出,因给予的是优惠价,须附加一些条款:1、买方自费在我司办理第一年车险;2、买方自费2,600元办理车贷;3、买方自费600元办理上牌业务,此车须在宝应地区上牌,自费2,880元办理养车套餐;4、自费3,600元办理导航、前档膜、行车记录仪。事后,因按约定的“贷款5万分三年偿还”不能顺利办理,闵先生便想与金天公司终止合同,要求返还定金遭到拒绝,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消协随即展开了消费调查和走访。经了解,类似金天公司的做法,如加收贷款服务费、上牌费用,搭售导航、记录仪等,在汽车销售领域较为盛行。为此,消协根据有关规定,对金天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调解过程中,闵先生也对销售合同中的“附加内容”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但购车是闵先生的真实意愿。最终,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销售合同,变更“贷款5万分三年偿还”为“贷款4万分二年偿还”,自费2,880元办理养车套餐改为“自费2,000元”(其中赠送1,800元油漆券);并取消最后一则条款,即“自费3,600元办理导航、前档膜、行车记录仪”。商家另免费赠送车辆前挡膜。

  案例八

  新提汽车轮胎抱死 消协调解全额退款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