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3 15:02: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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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起正式实施,香港启动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5)

  • 2018年1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国试行,这一制度将分“启动、组织实施、深入落实”三阶段推动实施。环境保护部表示,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来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该方案通过赋予省市两级政府作为辖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权力人的职能和职责,在生态环境损害发生时,代表辖区内的自然资源权利人去进行有关损害赔偿的磋商或诉讼,正式弥补了现有法律和制度上的空白。

  • 2018年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等内容,细化了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管理办法》是对《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延续、深化和完善,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主要依据。

    【评论】东方金诚认为,环保税的征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排污许可制的实施是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有效管控,推动企业加大在环保设施改造升级和技术升级与革新的投入,形成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落实排污者责任,促使环境外部性内生化,助力绿色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倒逼高能耗产业转型升级。

    《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其实施标志着排污收费制度正式向环保税制度转换,费改税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环保税更具权威性和强制性,监管和征收力度大幅度提高;二是环保部和税务部协同合作,互相监督,避免“寻租腐败”现象发生;三是在排污费收费标准基础上,鼓励地方上调环保税收取标准,有助于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管理办法》通过排污许可申请、核发、实施、监管一系列管理,明确和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申报,环保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制度框架,逐步改变企业违法、环保部门渎职的怪圈,提高环保部门对固定污染源的精细化监管水平

    3. 地方绿色金融稳步推进,各地释放积极环保政策信号,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 2018年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确定了“8条路”,分别沿着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发展绿色保险、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推进市(州)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机制的方向前进。

    • 2018年1月,甘肃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配套支持,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并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兰州新区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 2018年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规划指出,上海将致力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优化能源结构,降低产业和建筑能耗,引导绿色交通出行,全面降低碳排放。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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