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6 18:40: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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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庭Bosanac案裁决惊天霹雳,大规模追查和冻结特定银行账户

联邦法庭Bosanac案裁决惊天霹雳,大规模追查和冻结特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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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CRS升级!联邦法院博萨纳克案裁决触目惊心 大规模追查冻结特定银行账户

2018 年 6 月 22 日对于澳大利亚税务局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这一天,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公布了博萨纳克2016年至2018年起诉澳大利亚国税局的旷日持久的税务官司的法庭裁决,裁定澳大利亚国税局胜诉,纳税人博萨纳克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欠税、罚款和滞纳金利息的价格。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Bosanac税务纠纷案拉开了澳大利亚CRS版本升级的序幕。澳大利亚国税局开始大规模审查和冻结与海外银行账户进行资金交换的特定银行账户,并透露将充分利用经合组织框架下的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统一报告标准用于追查澳大利亚纳税人的海外逃税行为。

联邦法院对博萨纳克案的裁决将为澳大利亚国税局对海外收入审计标准进行定义、定性和量化写下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篇章,成为OECD成员国在实施CRS过程中有价值的参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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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萨纳克税务案的来龙去脉

案件的主人公名叫Vlado Bosanac,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纳税人,一直在澳大利亚从事风险投资业务,自称是独立商业模式的投资人。他的主要收入来自在新加坡的股权交易,同时也提供与风险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他在新加坡直接或间接拥有数家公司,是数家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案主要关注波萨纳克2005年7月至2013年6月的个人所得税。据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称,波萨纳克在此期间没有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申报任何纳税申报单,也没有缴纳任何税款。个人所得税记录。Bosanac在2014年3月被ATO审计,为此,他不得不紧急回应承认部分收入,并仓促加入了ATO发起的Project Do It。这是一个“立即行动”的自首项目,但被联邦法院驳回,无法自首。从而支付高达75%的罚款。

这起税务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在审计和税务检查过程中着重强调了几个要点,联邦法院的裁决引用了大量经典案例,超过47个,从而使海外逃税的历史转折 定义、定量、定性分析成为追求海外偷税的有力背书和坚强后盾。

在此我简单总结一下,供大家参考,尤其是已经持有澳洲绿卡的华人,或者与中国金融机构有频繁资金往来的华人,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进行自我反省和检讨。以往申报的所得税表,在澳洲所得税季截止日期前,即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主动披露申报海外收入,做好合规、合法、合理的申报工作,处理澳洲版CRS财务账目 2018年7月31日 涉税信息申报的到来,规避反避税调查带来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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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萨纳克税案中的巨大收入差距

Bosanac从未在澳大利亚提交过任何所得税申报表和缴纳过所得税。他在2014年3月被澳洲国税局(ATO)查账时,紧急填报了2006年至2013年的个人所得税表,填报的收入信息如下:

然而,澳大利亚国税局(ATO)的审计数据却与博萨纳克自己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大相径庭,具体如下:

此外,澳大利亚国税局(ATO)还对博萨纳克进行了额外的滞纳金处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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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anac 是否参与了自愿披露计划?

本案的争论点之一是Bosanac是否适当主动地参与了自愿披露行动Project Do It,是否符合自愿披露行动中的低利率惩罚标准,比如低至10%。高达 75%。

为了让更多的纳税人遵守税收规则,澳大利亚国税局(ATO)多次开展PROJECT DO IT自愿披露的窗口行动,让以往没有披露收入的纳税人有机会自愿披露国外分红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从而减少罚款。以换取合规声明。但是,在参与这个窗口时,纳税人必须主动全面披露所有收入。

本案中,Bosanac于2014年3月接受ATO审计,并于2014年12月19日提交了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了所有纳税申报表。同时,他没有完全披露所有国内和国外收入,部分披露和选择性披露是恶意逃税行为。因此,他不符合PROJECT DO TI窗口披露行为的受理范围。

因此,澳大利亚税务局 (ATO) 处以高达 75% 的罚款。此外,ATO还对蓄意阻止ATO税务稽查的行为额外征收2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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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anac 税案是否经过过度检查?

本案的主要争议之一是ATO对Bosanac收入的评估是否过高,高估了他的收入,新加坡公司控制人之间对借款性质的认定是否合理合理。在这项联邦裁决中,IRS ATO 的评估是不恰当的。主要原因是举证责任在纳税人身上。纳税人必须有充分详细的证据证明IRS ATO的证明和调整是错误的。此外,他们还必须证明自己申报的收入是正确的。这给博萨纳克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在取证过程中,虽然他既有证人,也有新加坡瑞信银行的月结单,但都不能完全证明他的全部收入。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ATO在国际税务情报收集过程中引入了反避税条款,这对离岸业务结构非常敏感。Bosanac没有正面披露其在新加坡的两家控股公司和离岸公司的业务结构。此外,他没有提供任何从事咨询服务的书面文件。

想提醒大家的是,过去很多关联公司的控制人都是通过向公司股东借款的方式从公司提取现金,Bosanac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但是,提取的资金不能满足借款条件,因此成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部分。

更要命的是,博萨纳克并没有将相关文件保存长达10年之久,因此无法提供书面证明。因此,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税收评估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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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处理我的海外收入

在这起Bosanac涉税案中,澳洲国税局通过双边税务信息交换系统获得了Bosanac在新加坡的所有银行记录和公司记录,这让澳洲首批CRS申报成为热门话题。此案成为澳洲实施CRS税务情报筛查前的实战演练,将大大增加澳洲税务居民未能及??时披露和申报海外收入的风险,罚款高达90%。

此外,本案的联邦裁决正在推进澳大利亚版CRS。在澳大利亚税务机关收集非居民税务信息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最近无法从外国纳税人或账户持有人那里获得信息。联系时,账户持有人的银行账户将被冻结,以便准确获取账户持有人的税务身份信息。所以最近大家会看到新闻报道,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经开始冻结大量海外持有人的银行账户。

2018年7月31日为澳大利亚版CRS第一批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收集申报截止日期,之后将按照OECD制定的规则与匹配国家交换涉税信息日程。

因此,凡是在澳洲境外有海外收入的纳税人,都必须尽早披露纳税身份信息,申报海外收入,尤其是华人,无论是长期在中国工作生活的澳洲华人,还是有来往人士与中国金融机构在澳大利亚居住的中国人必须非常小心。

根据澳洲国税局的相关规定,海外收入必须妥善规划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合理申报,这是重中之重。澳大利亚纳税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报税季申报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本次报税季申报的截止日期恰好是澳洲版CRS实施的第一批信息收集筛选工作的窗口期。因此,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及时披露和申报境外收入,包括银行利息、境外经常性收入、工资收入、股息、分红、信托收入、公司股权汇兑收入、境外年金或年金保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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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海外逃税现状

澳大利亚国税局(ATO)2018年5月公布,选择了106个高风险纳税人审计选项,主要涉嫌在瑞士逃税。这 100 个高风险选项于 2017 年 3 月从 578 名在海外账户中有高风险行为的澳大利亚纳税人中选出。ATO 特别关注这些人可能参与瑞士银行账户的金融犯罪洗钱 (SFCT)。ATO目前正在评估这106起案件,其中大部分具有复杂的财务结构、复杂的关联账户和复杂的离岸公司结构。评估时还发现,这106只期权涉及5000多笔交易,最小的交易金额仅为25澳元,最大的交易金额为2400万澳元,总金额高达9亿澳元(约合7亿美元)。澳大利亚国税局正在积极调查和审查这些账户,并将于近期披露对这106名高风险纳税人的调查取证进展,并将正式展开逃税行动。

此外,2018年7月4日,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正式宣布对《跨境反避税法》进行终审。今年,澳大利亚根据1936年收入管理税法第177DA条文出台了跨境反避税法(MAAL),旨在打击利用多边跨境实体或公司搭建复杂结构的逃税行为。在全球反避税行动的浪潮中,事实上,许多国家都在逐步出台反避税条款,加大收入追回和结构复杂的逃税追回力度。

俗话说“现金为王”。考虑到现金是人们最容易逃税的工具,澳大利亚国税局也在密切关注现金交易,并正在制定更严格的现金追踪系统。目前已提议,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超过10,000澳元(约合7,580美元)的转账或交易必须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或支票支付,不允许进行现金交易。

澳洲版CRS的流程

澳洲版CRS是国际反避税行动计划的积极推动者,也是CRS国际反避税的坚定支持者。2017年7月1日,澳大利亚正式实施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标准,积极推动相关涉税信息的收集、申报和交换,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在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涉税信息, 2018. 金融账户的尽职调查和报告,以打击激进的国际逃税行为。首批涉税信息申报范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信息。

同时,为了减少小型机构首次申报和披露信息的工作量,澳大利亚国税局也于2018年5月1日推出SRT小型机构申报系统。 50个账户以下的小型机构可以使用这个简化的报告渠道。

澳大利亚最近的一系列国际反避税规则非常严格,以至于列支敦士登最近拒绝与澳大利亚交换2017年的信息,但2018年的信息必须开始。

澳大利亚于2016年3月18日正式实施CRS立法,通过了《2016年实施CRS税法修正案》,并于2017年7月1日宣布正式实施CRS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并按照OECD操作指南 定期与配对协议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交换涉税信息。澳大利亚和中国计划于2018年9月开始相互交换涉税信息。澳大利亚的CRS报告系统与FATCA法案的报告系统合并,均通过AUSKEY系统进行报告。根据《2016税法修正案实施CRS》,银行等存款机构、信托公司、投资机构等托管机构、特定保险公司要对大额账户和小额账户的涉税信息开展尽职调查,并报告相关信息。非居民税务信息。

澳洲版CRS进度时间表

特别提醒

澳版与中国的CRS涉税信息互换引发了两个税务风险警报:

第一:因移民或其他原因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如澳大利亚绿卡),但仍经常在中国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的金融账户信息,将向税务机关报送管辖国家或地区(如澳大利亚等)。因此,在此特别强调和提醒的是,在2018年10月31日澳洲报税季之前,如果您是澳洲税务居民,请务必及时申报海外收入和所得国外分红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以免Bosanac案重演在联邦法院。

2018年10月31日前,是筹划境外金融资产和收益CRS合规披露的唯一最佳时机。这个建议来自于我2011年以来在美国纳税人实际申报FATCA的长期经验。众所周知,CRS是FATCA的翻版,我们还是会借鉴和借鉴FATCA在美国的成熟经验。美国处于纳税人合规申报和披露阶段。目前,中国高净值人群移民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美国不在CRS范围内,这里不做讨论。FATCA和FBAR的关系我有专门的文章。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是税制非常完备的国家。和美国一样,这两个国家也有完善的税制,纳税人可以在合规阶段申报海外资产和收入。因此,及时遵守并提交这一系列税表,将为规划CRS税务合规迈出坚实的一步。

联邦法院的博萨纳克涉税案经过9次听证会和4次听证会,是澳大利亚向世界发出的打击海外逃税的一个非常明确和强烈的信号。拥有绿卡或护照的澳大利亚华人非常受重视。

二:全国人大2018年3月提出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第131条“按照国际税收条约、协定规定的信息交换机制获取的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税收征管法。纳税人审核确认后的纳税额的依据;纳税人有异议??的,纳税人应当提供证据。” 此外,2018年6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也如期而至,引入了反避税条款。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优惠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以合理方式进行税收调整的权力。”同时,“规定税务机关因上述税收调整需要缴纳税款的,应当补缴税款,并依法加计利息。” 今天我们结合澳洲联邦法院对博萨纳克涉税案的判决细节,因此,如果中国居民纳税人有海外收入但未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将很快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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