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6 19:39: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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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不一定。

    情况比较多,这里重点说明两种常见情况:
 
    一种情况是,继承人不需要自己承担债务,用债务人遗产偿还。
 
    一种情况是,继承人继承之后,必须要自己“掏腰包”偿还债务。
 
    简单解释一下。
 
    不需要承担,用债务人遗产偿还。
 
    这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有明确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直白的理解就是:先用被继承人的遗产优先偿债。偿清之后有剩余的,再由继承人继承。
 
    其实,这种规定,仅仅是说明了遗产分割的优先顺序,对于继承人来讲,没有任何损失——放弃没有意义。反正不放弃也不用自己偿还,只要有剩余自己还能分点,何必放弃呢?
 
    这就涉及到第二种情况——某些情况下,要想继承,就必须要自己掏钱还债。
 
    要想继承,继承人必须自己承担债务
 
    举个例子:
 
    去世人生前有一套贷款房,贷款未偿清的情况下过世了。
 
    房子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没还清的贷款是生前债务。如果按照上述规定,意味着得先把房子卖了,把钱还给银行,剩余的再继承。
 
    现实中,从法从理上,都不能这样绝对操作——继承人说了:这个房子我们要留着。难道强制继承人把房子卖掉还债?这是不可能的。
 
    这时候,要看继承人的选择: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这套房子,那么也不用承担未偿还贷款部分;
 
    但是,如果继承人不放弃房子的继承权,就必须要承担未还贷款。相当于继承人“继承”的债务,自己掏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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