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6 22:3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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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公司破产了,欠的款到底需不需要由“法人”来偿还?

    法人不是人,法人代表才是企业的董事长。法人如果有钱,那自然就不可能会破产,也就不存在欠钱不还被宣布破产的时期。但法人代表不一样,法人代表和其他股东一样,只要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责任有限和追责有限的意思。那就是法人代表只承担股权投资范围内的这一部分的损失,跟法人代表或其他股东在其他地方的资产和财富多少没有半毛钱关系。

    但也有一些例外,采用是非有限责任公司,如合伙制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等情况,那是可以通过其规定要求承担其无限责任;还有就是当法人代表通过其他途径转移资金或收入,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其责任;另外,如果其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为1亿,而实收资本金仅为1000万,那么可以要求法人代表和股东不足到1亿的资本金,这样也等同于让法人代表出钱,这条应该是时有发生,值得考虑的因素。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仅仅企业破产后的债务会被清零,甚至如今还逐步推行了个人破产,也就是可预见的未来连个人的欠款都可能被清零,更不要说企业破产后的追责问题。用一句话:“风险无处不在,投资要谨慎”。
 
    另外,如现在的房地产项目,还都采用了一种叫“项目法人制模式”,什么意思呢?就是每一个房地产项目独立成立一个项目,即便是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对于一个项目法人项目时也就是此项目无更多的经济关系,如果出现了烂尾楼现象,那就是此项目的本身,跟房地产总公司也是没有太多的关系,只是承担了资本金(大约合计30%)的责任,跟法人代表没有关系,跟总公司的法人也没有关系,只跟本项目的法人相关,也就是本项目的资本银行信息港资额度情况相关。这就是一种资本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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