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9 09:02: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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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曾达180亿、“明星股”光环加身,又一巨头陨落了!(3)

从国外情况来看,造假应当是被严格限制和强力地进行谴责的一种现象。

好公司对应好股价,差公司对应低股价,但是如果是欺诈的话,这个行为非常严重,不但让它退市,还应当有个机制,集体的诉讼来追究它的责任,包括相关的一些中介的法律机构、律师机构、推荐保荐机构,避免在以后证券市场还有类似的欺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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