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0 15:31: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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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了!最高法: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

  新浪财经讯 2018年5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最高法终审判决: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原审判决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返还。

  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冀刑二终字第89号刑事判决和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衡刑初字 第22号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无罪。

  三、原审被告人张伟春,无罪。

  四、原审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

  五、原审判决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孙华璞

  审判员 管应时、齐素、董朝阳、周庆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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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庭审直播回放

  今年3月9日下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引起巨大社反响的“张文中案”最新情况。

  报告中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直接提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

  案例显示,2009年3月30日,河北高院对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文中(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文中的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于2017年12月27日决定提审本案。2018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

  以下为庭审内容:

  5月31日9:50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文忠再审案

  [书记员]:法庭即将开庭,请大家保持安静,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设备)关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9条、第250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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