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4 12:4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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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 监管爸爸祭出终极杀器, P2P平台备案大一统!(7)

“活期、定期理财+债转”模式

因可能造成资金和资产的期限错配,57号文明确禁止P2P平台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这将对目前市场上众多P2P平台的既有产品模式产生巨大影响。目前市场中十分主流的基于“授权分散投标+借款标到期复投+投资计划到期债转退出”的逻辑设计的网贷产品可能由此全部被认定为不合规。

事实上此前已有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发出“窗口指导”,要求P2P平台不能提供类似的活期产品,此次监管明确“定期+债转“的模式也属不合规,我们理解主要是旨在规范目前市场上的“1月期”、“3月期”等相对短期的定期产品,其投资期限与底层借款期限通常难以匹配,且平台一般会采用“到期自动复投”、“到期自动债转”等形式实现投资人的退出,该等债权转让操作有“自动化”、“集中化”、“高频次”等特征,且其中存在新投资人去高频接老投资人转出债权的情况。这也与监管认定为合规的“为解决流动性问题而产生的低频次债权转让”相悖。

57号文是否会彻底终结此类产品的生命,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建议各大平台为了满足监管的备案要求,可能需要立即考虑设计新形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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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标”模式

所谓“净值标”模式,通常是指P2P平台的出借人将其持有的平台债权作为质押,向平台其他出借人发起新的借款的模式,P2P平台负责完成相应的借贷撮合和资金划转的辅助服务。该种模式下,原出借人并未转让其持有的债权以实现退出,但通过在P2P平台新增一笔借款的形式,获得了类似于“债权转让”效果的流动性支持,且通常无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还款,相应的还款全部由其此前认购的原借款标项下的回款进行兑付,因此普遍被理解为一种“债权转让”的替代形式。在57号文项下也被明确列为了不合规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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