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1 00:47: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光明时代评论:听取群众对个税APP的意见,细化专项扣除工作

光明时代评论:听取群众对个税APP的意见,细化专项扣除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线已经两周了。 网友纷纷对这款应用进行了“入职前没见过的不知名公司”的讨论。 一位网友向媒体反映,他在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信息显示自己曾在安徽师范大学就职。 1 月 1 日,有人对该应用程序提出了投诉。 1月16日,上述网友收到一条消息提醒。 根据个税APP上的反馈信息,受理此事的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镜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 段,经官方认定,该网友并非安徽师范大学职工。

这位网友的遭遇并非孤例。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纳税人在个税APP上传专项扣除信息时,往往发现自己是“在职人员”、“法人”、“高管”。 不过,这位网友在申诉后半个月就得到了信息更正,也算是幸运了。

据媒体报道,一些注册公司的纳税人想要讨回“清白”,远没有那么简单。 比如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查询当时负责人的信息; 身份证遗失的,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挂失证明; 如果“注册公司”之前开具过发票,则需要到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这不仅带来了实体经济成本,还面临“如何举证”等困难我是我”和“我不是我”。

按理说,“受雇”和“法人”的个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受害者”,“纠错”的成本不应仅由个人承担。 而且镜湖区个税申报,与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相比,个人面临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 如果全靠个人在不同部门之间“跑腿”来解决这个问题,其难度可想而知。 考虑到目前此类现象比较具有代表性,有关部门应提出有针对性的系统解决方案。 这其实是保证个人税务信息采集准确性的内在要求,在个人税务APP设计之初就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再者,对于“被雇用”现象,有关部门也应顺势追本溯源,对违规者要追究责任。 例如,在本案中,该网友在安石大学“就业”。 这位网友“受聘”的理由应该给当事人。

当然,从这几天网友的吐槽来看,个人税务信息填写时出现的信息乱序只是问题之一。 另一个典型的问题是专项扣除的粗略细节。 例如,按照细则,纳税人抚养60岁以上的父母,每月可扣除2000元。 若非独生子女,可自行约定扣除方式,但每人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12000元。 每年。 这其中存在一个突出的公平漏洞,即抚养一个老人和两个老人的扣除标准是一样的,不区分农村老人和城市老人。

此外,子女教育扣除不包括3岁以下婴儿的抚养费用,而是设计了3岁以上的门槛,此前一直存在争议。 据媒体报道,目前3岁以下婴儿的抚养成本持续增加,已成为影响青少年生育的重要因素。 而且,放开二胎政策后生育的二孩,大多不满3周岁,这也意味着他们被排除在专项扣除之外。

个税专项扣除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税制的公平性,但在实施中要避免新的不公平和利益分化,如城乡发展差异等,应在税制设计中体现出来。税收制度; 同时,我们也要着眼长远。 为了更好地配合大社会政策的预期,比如二胎政策和未来全面放开甚至鼓励生育,税收政策也要提前谋划。 归根结底,减税政策的设计应该着眼于体现更多的普惠性,而不是试图缩小免税范围。

总的来说,虽然专项扣除涉及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养老等六个方面镜湖区个税申报,但从广义上看似乎还是比较稳健的。 但在细节上,包括前段时间最受关注的房租减免争议,还有很多地方不够细致,可能会让减税减负的效果打折扣。实施过程。 这种现实的反馈,在本轮税收新政的实施中值得关注。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