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9 09:4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清仓商品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商家有权自行取消订单

清仓商品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商家有权自行取消订单

清关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对于缺货、价格错误标记等,商家是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根据近期对网购不公平标准条款的调查,中国消费者协会22日对消费者强烈反响的几类不公平标准条款进行了评论。

远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扩大不适用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四类特定商品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的商品”除外, 不适用于无故退货。

如果业主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报价条件,消费者选择产品提交订单并支付商品后,网购合同成立并生效网购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业主

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业主以无法购买货物或者价格设定错误为由取消订单,构成违约。如果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直接进行“割单”,消费者可以选择要求经营者按照前述约定继续配送货物,在经营者实际无法按约定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消费者有权向以虚假宣传等欺诈手段销售商品的经营者索取三倍赔偿。“只支持退款,不承担(支持)惩罚性赔偿”等标准条款明显降低了经营者的赔偿成本,纵容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限制了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平台内经营者明知、售卖假货的,平台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进行处理,通过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最大限度地赔偿消费者。

经营者变更格式条款文本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事先公告,并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其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在修改生效前,业主应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否则对消费者无效。经营者不能以宣传或消费者默许的形式代替消费者同意。

一般来说,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不构成销售合同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商品详情页面上的商品描述有明确具体的参数等,则构成要约,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例如,手机销售页面上对手机性能参数、屏幕信息、系统硬件信息的具体描述,构成了消费者了解商品情况的必要信息和主要决策依据,本质上构成了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营者在征求消费者同意

接收商业信息时,应当单独征得消费者明示同意,不得在套餐协议中默示接受消费者同意。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拒绝,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即使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也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眼、简单、自由的拒绝继续接收方式,使消费者可以随时拒绝接受;消费者拒绝接受的,经营者改名后不得再次寄送。

消费积分、代币、代金券等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财产性质网购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使用、处分,否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