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2 16:15: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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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你区分清楚了吗吗?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你区分清楚了吗吗?

工资、薪水和劳动报酬,你分清楚了吗?如何申报来自两个以上来源的更节税收入?来跟我学?

关于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的区别

工资薪金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岗位和就业中取得的报酬;

劳务收入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能,提供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雇佣关系,而后者则没有。

问:临时工和实习生的工资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动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答:首先要从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的差别来判断。

临时工或实习生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管理,其工作安排、进度、质量均受用人单位限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所得收入属于到工资和薪水。实习生提供非独立的个人劳动活动,存在雇佣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均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

问:个人兼职收入是否作为工资或劳动报酬征税?

例如:老王是A公司的财务经理,月收入1万元,有社保缴费。同时担任A公司子公司B公司的财务顾问。B公司无社保,月薪5000元。孩子上学500元/月,房租1500元/月。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观点一:收入都是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

年综合所得为(10000+5000)×12=180000,按税法规定扣除费用6万元和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1000+5000)*12-60000-500*12-1500*12=96000

年度个人应纳税额:96000*10%=9600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所得中只能选择扣除相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居民个人从工资、薪金中取得两项以上所得的,对于每个缴纳该所得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只需按照累计扣缴办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从两种以上来源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扣除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结算。

观点二:A公司收入为工资薪金收入,B公司收入为劳动报酬收入

那么在进行代扣代缴时,老王需要从工资和工资中扣除A公司的起征点、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个人所得税为0元;

B公司需预缴的税额为:5000*(1-20%) x 20%=800元。

老王每月需代扣代缴800元个人税,累计每年需代扣代缴:800x 12=9600元。

这样一来,法老一年扣的税还是不少的。别担心,还有另一项政策可以帮助您减税。

根据个人税收新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劳动报酬等综合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之间完成汇算清缴企业个税计算申报,个人多退少缴的税款。原则上。

汇算清缴时,年度劳动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所得扣除费用20%后的余额,并入综合所得。收入扣除费用6万元和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后的余额应纳税。收入,对应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面的计算,我们继续看下一年,也就是2020年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税款会多退还是少缴?

按照综合所得的计算方法,不考虑老王的年终奖金,老王的年度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10000x 12+5000x 12 x (1-20%))-60000-500x 12-1500x 12=84000元,对应税率为10%。

年度个人应纳税额=84000*10%=8400元;

退税金额=9600元(预缴个税)-8400元(年应纳税额)=1200元,老王可以退税1200元。

在旧的个人所得税法下,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所得适用20%的固定税率企业个税计算申报,高收入人群倾向于申请劳务收入,而低收入者倾向于申请适用的工资薪金;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超累进税率对两种所得均适用,但对劳动报酬所得实行20%的扣除率,税负较轻,应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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