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1 17:4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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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遇到的不少困惑(图)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遇到的不少困惑(图)

小微企业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对价值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减半怎么算,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但文章没有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时是否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如何填报。2010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在申报预缴时遇到不少困惑。《关于2010年企业所得税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明确了预缴所得税的问题2010年小微企业,预缴时享受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免50%,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减去1万元以上(含3万元)企业所得税预缴减半怎么算,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员标准,2010纳税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小微企业(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进行预缴申报时,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期预缴税款申报表)关于报表及其他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利润总额”与第1行15%的乘积附件1暂填第7行“减免所得税”。s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关于报表及其他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一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为暂填“减免所得税”第7行。s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关于报表及其他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一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为暂填“减免所得税”第7行。

015%)期末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期预缴纳税申报表行》。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实际税率为10%。因此,将“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作为所得税减免金额,即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享受小微企业的税率优惠减少 20%。处理被简化。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后,不得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 . 上述规定是指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2010年预缴款可享受减免。代办备案核销。如果企业是2010年新成立的企业,显然不能享受这个优惠。(二)企业职工人数和总资产的统计口径。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职工”和“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职工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与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数之和;员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根据企业全年月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月平均值之和12。

年中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三)年末汇算清缴应重新核定当年的相关指标。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2010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查企业是否符合上述2010纳税年度小微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条件且已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减免预缴所得税的,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补缴。由于企业2010年预缴款享受优惠的前提是上一年度相关指标达标,如果公司2010年相关指标不符合条件,则明显不具备享受优惠的条件. 因此,预缴小微企业所得税时减免的所得税,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规定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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