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9 00:24: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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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开尔新材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娃北网6月1日报道,凯尔新材料(300234)收到关注函。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阶段是否将利益转移到特定对象?

5月31日晚,凯尔新材披露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820万股。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1,217.27万股,交易总额8,913.41万元,平均回购价格为7.32元/股。实施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每股3.00元,为上期平均回购价格的40.98%。

深交所要求就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转让股份价格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转让价格是否远低于回购平均价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与其他投资者享有平等权益”的基本原则,是否存在利益转移至特定对象,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征求意见稿显示员工持股计划最新操作实务,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28.05%由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其中监事3人。

深交所要求,应当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参与者、考核指标、授予价格、生存安排等补充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因素,员工持股计划是否为变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最新操作实务,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分阶段解除限售等相关要求。

征求意见稿显示,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代刘永珍持有405万股预留股份。刘永珍不享有该部分股份对应的权益。因此,预留股东的认购出资为预留转让价格加上年化6%的利息。

深交所要求详细说明刘永珍持有预留股份的后续安排。如果股份未认购,公司是否需要提高价格或增加利息回购。请详细说明预留股份的后续安排以及是否会对公司造成损害。和少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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