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11:5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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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隔空怼许小年事件详情(9)

 
    对于大部分证券、基金公司而言,可能从自身熟悉的债券、股票品种入手,从较高信用等级的资产入手,会是比较易于接受的发展路径。例如,资管机构可以首先在标准化资产的“通道业务”中承担起更多的管理责任,比如投资标的的入池管理、流动性管理、风险处置等,并可为银行提供更广泛的增值服务。针对非标资产,则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初期设置比较合理的门槛和筛选手续。如果资管机构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强,则可以拥抱更广泛的资产类别、地域和多元化的发行主体,业务规模自然容易做大;但如果投资管理能力弱,则业务规模就比较容易萎缩。与过去几年的不加分析判断的“傻瓜式投资”相区别,这种将通道业务转化为主动管理的过程,也会伴随着券商、基金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的提升,从形成良性循环。
 
    (三)做好客户适当性管理,确保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品种相适应
 
    1、严格把控通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和客户准入标准
 
    客户适当性是通道业务防止风险传导的核心。一方面要确保通道业务的客户与其投资的资产风险相适应。例如,如果一家银行的某类资金显著不具备某些资产的投资能力(比如期限、风险的严重错配),则在资管机构主动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不应为其提供该类通道服务。另一方面,要控制单一客户、单一资产、单一地域的集中度和风险限额,防止风险过度积聚。
 
    2、严格把控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发言人讲话中最终的落脚点是防止资管机构出现经营混乱,合规失效、风险外溢。这其中很大程度上是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能够依法依规的进行投资运作,必须严格杜绝在运作管理各个环节可能出现漏洞,如法律文本的用印、资金划转、资金头寸的监控、交易指令的执行等等。
 
    三、通道业务如何管:监管机构视角
 
    发言人的表态是去年下半年以来金融强监管政策的延续,也是证监会在公开场合首次对通道业务旗帜鲜明的提出反对声音,笔者对此是非常赞同的。通道业务本身延长了金融服务的链条,可能会提高融资成本、影响政策传导的有效性、降低信息的透明度等等,并有可能由于个别机构的风险事件引发行业风险外溢,影响金融稳定。因此有效监管十分必要。但由于通道业务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客户需求,在此简要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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