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13:02: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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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3)

 
    总之,看似清楚明白的垄断定义,由于没有一个清晰、客观的产品市场边界,实则是一个含糊不清、容易被人滥用的定义。在我国的反垄断法实务中,界定企业是否是垄断者就变成了“市场份额的大小成为判断是否垄断的依据”。具体来说,垄断者是:(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更靠近垄断法中的垄断者界定的是哪些企业呢?当然是大公司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些情形:一些企业在不断创新、提高产品品质和降低成本等方面竞争不过竞争对手,就举起反垄断的大旗、利用法律来攻击竞争对手。于是,像标准石油、微软、阿里、腾讯、滴滴等这些因为产品或服务性价比相对较高、成为很多消费者首选的大公司就成为了反垄断法的调查对象。
 
    二、除了看得见的竞争对手,还有看不见的竞争对手
 
    前文,我们说标准石油、阿里等这些大公司是有竞争对手的。每一个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都是有竞争对手的,除了那些看得见的竞争对手,这些大公司老板最害怕的是那些看不见的竞争对手。所以,马云曾经说过,拿着望远镜也找不到对手。“我们现在每一天如履薄冰,每一天都像过一年一样难过。”盖茨说“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因为尽管大企业有规模优势,但是这些大企业不可能通过规模优势阻止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一方面,原先被挤出市场的竞争者的设备器材不会凭空消失,在一定阶段内,只要垄断企业胆敢抬高价格,降低质量,原先的竞争对手就会立马重新杀回市场来的,像当时的标准石油公司被拆分后,不具备了价格优势,壳牌、海湾这些竞争对手就立马杀回来了。另一方面,如果垄断行业在垄断一段时期之后,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将原先的竞争对手完全挤出市场,然后再涨价剥削消费者,这个逻辑也是不对的,因为来自市场边缘的竞争对手,可能随时发明出替代产品取代你,就像微信发明后,电信运营商的短信和通话垄断服务就立马被颠覆了,多少年来躺着挣钱的业务立马就过时了。来自于市场边缘的竞争者才是垄断企业所害怕的,凡是通过自然垄断形成产业优势的企业,都会拼命优化自己的业务和运营能力来使的消费者更信赖自己的服务和产品,就怕哪一天自己的核心业务被颠覆了。就像移动一直以为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联通,没想到最后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是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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