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13:02: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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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2)

 
    如果产品的市场边界界定的很宽泛,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替代品则很多,稍近一点儿的有其它碳酸饮料、各种果汁、各种饮用水等。大家到超市里去看,和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挨着放的产品很多。其实,那些离可口可乐、百事可乐近的产品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替代品,那些离他们远的产品难道不是他们的替代品吗?比如:水果、饼干,甚至衣服。消费者选择某个商品的目的无非是给自己带来满足感。如果饮料价格太高,不如少喝一点儿饮料,多添置几件漂亮衣服穿在身上,也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满足感。所以,当产品市场边界界定的比较宽泛时,任何厂家生产的商品都存在大量替代品,只是替代品的强弱不同而已。
 
    “没有良好的替代品”?这是一个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根本没有必要的担忧。每一个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都“良好”的替代品。因为没有那个企业会永远不死,只是不同企业的寿命长短不同而已。如果真的有一些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良好的替代品,那么在《反垄断法》出台以前的那么长的人类历史长河中,伴随着曾经的大公司的死亡,消费者的某方面的需求满足状况一定会恶化,消费者的生活水平会长期受到无法弥补的影响。这样的事实在我们的消费历史上发生过吗?没有。伴随着这些大公司的消失,也许一些人刚开始有一些不适应,但是人们会迅速调适自己的消费行为,这些死去的大公司会迅速被人遗忘,就好像他们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虽然实践不支持“存在没有良好的替代品的产品或服务”这一说,但是既然反垄断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常识,何谓“良好”这样一个定性而非定量的、因人而异没有客观统一标准的含混的表述,就可以被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进行解释。标准不清晰,可以由人们任意解释,这样的定义或游戏规则肯定是一个糟糕的游戏规则,容易被人滥用。比如:刘强东说阿里垄断。阿里垄断了吗?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在我的眼中,阿里是一个拥有“淘宝和天猫”两个电商平台的提供交易平台服务的企业。除了上淘宝、天猫,线上我还可以选择京东、苏宁易购、聚美优品、唯品会、亚马逊、当当网等购物平台,线下离我家远近不同的商城、超市、专卖店等都可以成为我购物场所的选择。总之,在我眼里,阿里的竞争对手众多,它并不是一个垄断者,只是鉴于对品牌的追求和对京东运营模式的不信任,为保障商品的品质,我线上购买衣服会首选天猫这个电商平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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