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7 12:04: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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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对“刷单”说不 胜诉全国首例刷单平台案

2016年12月初,阿里巴巴集团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216万元人民币。此案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

11月17日,记者16日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阿里巴巴诉刷单平台“第一案”日前已判决。刷单平台经营者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

此案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提起诉讼,被告一方则为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在的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此次案件被告方,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傻推网,主要业务是从事网络刷单炒信等,商家在此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接单并提供服务,在此过程中,商家支付给“刷手”费用的20%将作为佣金被傻推网收入囊中;此外,长期有刷单需求的商家可以“入会”,会费有268元/月和1980元/年两种选择。一直以来,该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就是佣金和会费。去年4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以刷单炒信查处傻推网。

被告想调解,阿里说不!

2月15日上午9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方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出现在了原告席,而被告席中除了代理律师之外,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杨龙济也出席了庭审,杨龙济在席上的发言并不多,每一次发言都会吸引到场旁听媒体的镜头关注。

庭审一开始,原告代理律师阐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指出,被告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世网络”)组织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使平台电商数据受到污染,损害了淘宝与天猫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因此索赔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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