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5 13:4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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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标之争蔓延:苏稻被裁定在电商平台停用标识

  “稻香村”商标之争蔓延线上

  南北稻香村的商标之争至今未见分晓,但近日有了新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微信公众号“知产北京”于9月22日发布消息称,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稻香村公司”)与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苏稻公司”)应立即停止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在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稻香村公司”)因此而松一口气的时候,苏州稻香村公司发布声明称,公司已经积极申请复议。这让本应美味的糕点沾了不少硝烟的气息。

 裁定苏稻线上停售“稻香村”产品 裁定苏稻线上停售“稻香村”产品

  南北稻香村的商标纠纷尚未定论,期间新的进展也让结果愈加扑朔迷离。9月22日,“知产北京”发布的裁定结果显示,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立即停止在上述电商平台的涉案糕点等产品宣传推广中使用“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集团”标识的粽子等产品;立即停止在上述电商平台的涉案粽子等产品宣传推广中使用“稻香村”、“稻香村集团”标识。

  裁定书显示,北京稻香村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对北京苏稻公司和苏州稻香村公司采取上述行为保全措施。

  虽然裁判结果为苏州稻香村在电商平台上停止使用“稻香村”标识销售糕点等产品。然而,在裁判全文中提到,“稻香村”文字注册商标曾于2014年9月4日被商标局批复认定为驰名商标,北京稻香村公司证明该商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持续广泛的宣传和使用,并获得较高的知名度。此外,苏州稻香村公司也在强调自己在先权益。裁判全文显示,苏州稻香村公司主张在先注册有“稻香村DXC及图”和“稻香村集团”商标,且主张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的是未注册的“稻香村”文字商标。

  线上交易量悬殊

  电商在零售市场的占比逐渐加大,稻香村商标的争执也延伸到了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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