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5 13:4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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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标之争蔓延:苏稻被裁定在电商平台停用标识(3)

  对于南北稻香村的商标之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副局长董葆霖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之争源于品牌历史发展,不存在争执双方谁占便宜的问题。同时,在产品质量层面,南北稻香村在各自的主战场被消费者认可。同时,在商标的争夺中,让不少不法商户钻了空子。

  2014年北京工商曾整治王府井大街上稻香村门店。18家门店中,除了有北京稻香村专柜,以及销售保定稻香村、苏州稻香村生产的产品外,更有冒充的山寨品牌,借着稻香村的名号销售产品。

  董葆霖表示,“业内应该打击的是‘抢注商标’的行为”。老字号品牌经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发展、建设得到名誉,商标拥有历史的沉淀。如果品牌缺乏法律意识或晚一步注册商标,就意味着百年名誉称号属于他人,这对使用者将造成巨大损失。

  对于南北稻香村的商标之争,董葆霖认为,争执双方在业内都拥有较好的品牌口碑,经历多年发展,双方均拥有自己稳固的消费市场,“生死之争”并不适用于南北稻香村的商标争夺。南北稻香村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明确双方的“差别化”使用商标。

  实际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已对南北稻香村的商标纠纷案件做出裁定,明确指出苏州稻香村公司使用的商标与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的商标会造成市场混淆,不予核准注册和使用,并指出苏州稻香村公司应当划清彼此商标标识,避免双方标识之间存在混淆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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