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3 14:13: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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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二审改判5年,大家觉得合理了吗(4)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于欢
 
    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作为被辱的当事人、被告人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详细描述了被辱的经过。与此相印证的还有其他多名证人的证言。据判决书引用的同去要债的张书森证实,“要账的过程中,看见杜志浩把自己的裤子和内裤脱到大腿根,把自己的阴茎露出来对着欠账的女的……”
 
    苏银霞
 
    根据视听证据,警方在案发房屋的时间只有三四分钟。一个关键问题是,处警警察为何进屋后,又离开事发房间,而没有带走当事双方?这个关键的4分钟,是于欢捅刺杜志浩等人的时间,然而警察不在现场。
 
    于是,关于“于欢是否正当防卫”、“警察是否失职”的讨论越发激烈。
 
    案件审理|最高检介入历时半年二审终宣判
 
    2016年12月15日
 
    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2017年2月17日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3月24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3月24日已经受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二审,并已经组成合议庭,将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予以审理。同日,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刺死辱母者》引起社会对此案的广泛关注。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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