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06:5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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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 - 借贷基础

同业拆借 - 借贷基础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在美国。 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

银行同业拆借 - 原因

同业拆借曲线图

根据美国1913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加入联邦储备银行的成员银行必须按一定比例向联邦储备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 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全球经济危机后,西方国家相继推出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控制信贷规模饥饿的手段,同业拆借市场也得到广泛发展。 所谓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与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之间以调整头寸和临时资金盈余为目的的短期金融中介活动。 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为弥补交易头寸不足或融资不足而进行的借贷活动,主要依靠信贷,不支付抵押品。 最短期限为1天(每日拆分),最长为1年,其中大部分为每日拆分为3个月。 利率视场地搭建资金供求情况而定,一般低于国内大客户的优惠贷款利率。 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利率是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 俄罗斯最具代表性的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有3种:莫斯科最大银行日均存款利率(MIBID)、莫斯科最大银行日均贷款利率(MIBOR)和实际交易平均加权贷款利率(MIACR)。 同业拆借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节商业银行资本头寸、打通银行资金来源、增加银行营业收入、发挥央行监管职能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借贷市场是央行进行宏观金融调控的基础市场,是传递央行政策意图的关键环节。 在西方国家,央行监控市场的主要指标之一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超额准备金和拆借市场的利率。 借贷市场资金供求及其变化直接影响央行的金融调控决策。 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各种措施,必须通过借贷市场传导和反映到经济运行中。

俄罗斯银行间市场是交易量最大的金融市场,约占90%。 利率视市场资金供求情况而定,普遍低于国内大客户贷款优惠利率。 俄罗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非常活跃,尤其是在 1998 年金融危机之前。 银行频繁拆借资金首先是出于调整资金头寸的需要,深层次原因是当时债市和股市收益率居高不下,大量资金涌入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进行投机,从而形成短期利率。 由于对资金的巨大需求,银行通过高息短期借款或向其他经济主体转贷,或自行炒作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以期在短期内赚取巨额利润. 莫斯科同业拆借市场是俄罗斯同业拆借市场中规模最大、最活跃的市场,其交易量占整个俄罗斯交易量的90%以上。 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为俄罗斯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有效手段,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具有重要影响。

同业拆借分析

俄罗斯银行间市场发展史上最大的事件是1995年8月的危机。从1994年到1995年初,俄罗斯储蓄银行向俄罗斯银行间市场投入大量资金,导致交易量增加市场容量。 不过,随着俄罗斯国债市场的繁荣,Sberbank开始逐步从银行间市场撤出资金,转向国债市场。 作为最大的资金提供者,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的资金撤出从根本上改变了俄罗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状况。 1995年8月,资金短缺导致几家大中型银行无法及时提供结算资金,危机爆发。 危机导致150家银行无法履行提供资金的责任,信贷资金规模较平时减少5%,隔夜拆借年利率达到200%至1000%。 为摆脱危机,央行被迫干预银行间市场,在债券市场购买1.6万亿卢布短期国债(rKO),增加资金供给; 卢布贷款解决支付危机问题。 1995年8月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金融危机暴露了银行体系存在的问题,导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规模急剧下降,银行间同业拆借债权急剧下降。 图1显示了金融危机期间俄罗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变化。 导致1995年8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运行不规范和相应的金融法规不完善。 当时,列维托夫商业银行因经营不规范出现支付危机,直接导致其他银行停止向该行提供贷款同业拆借利率小于存款利率,一些与该行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也受到牵连,无法继续提供贷款去银行。 资金继续在货币市场上流动。 危机对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造成了沉重打击,其在俄罗斯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一落千丈,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地位让给了俄罗斯国家证券市场。

同业拆借 - 功能介绍

同业拆借趋势

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利用融资过程中的时间差、空间差、同业差来调节资金的短期拆借。 同业拆借作为一种临时调整的借贷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 短期。 同业拆借交易周期短,属于临时融资。 我国目前的同业拆借期限不超过4个月。

2、利率相对较低。 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根据央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由借贷双方根据社会资金紧张程度和供给关系自由协商确定的。和需求。 由于贷款人和借款人都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信誉度高于一般工商企业,放贷风险较小,贷款期限较短,因此利率较低。

3、同业拆借的参与主体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同业拆借 - 借贷基础

香港同业拆借趋势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拆借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自治原则。 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 开展借贷资金交易,必须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独立交易的原则,维护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者的利益。 ,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障资金合理流动。

2、还款原则。 对于贷款人来说,由于贷款是银行暂时闲置的资金,有一定期限,必须按期收回。 对借款人而言,借入的资金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没有长期使用权,也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必须在满期满。

3、短期原则。 同业拆借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短期,是一种短期融资。 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借入的资金是银行暂时闲置的资金,在数量和期限上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资金的使用必须是短期的。 对借款人而言,同业拆借主要是解决准备金暂时不足的资金需求,如因同业汇兑差价结算导致头寸暂时不足、头寸调度突发资金需求等。 因此,借款人也应坚持所借资金的短期原则,一旦收回贷款或存款增加,应立即归还贷款。

同业拆借 - 报价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是指银行间的短期拆借利率。 它有两个利率,借入利率表示银行愿意借入的利率; 提供的利率表示银行愿意放贷的利率。 一家银行的贷款(借)实际上是另一家银行的贷款(贷)。 贷款利率与同一家银行的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就是银行的收入。

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利用融资过程中的时间差、空间差、同业差来调节资金的短期拆借。

中国的现状

中国的同业拆借始于1984年。1934年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 银行间的资金过剩和短缺只能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纵向调节,而不能横向自由调节。 1984年10月,我国为响应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二级银行体系中形成新的金融组织结构,对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存在,一种新的相互容让的信贷资金管理系统,允许专业银行相互借入资金。 新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后,各专业银行之间、同一专业银行分行之间开展了同业拆借业务。 但由于当时实行严格的货币紧缩政策,同业拆借并没有真正广泛发展。 1986年1月,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广州召开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开放和发展同业拆借市场。 同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管理暂行条例》,对银行业间的借贷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后,同业拆借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 1986年5月,武汉率先建立了只有城市信用社参与的小额借贷市场,随后相继建立了武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借贷市场。 很快,上海、沉阳、南昌、开封等大中城市都形成了辐射本地区或经济特区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至1987年6月,除西藏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借贷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银行为主体的多层次、纵横交错的同业拆借网络。城市。

1988年9月,面对社会总供求严重失衡,储蓄存款严重下降,严峻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国家实施了严格的“双紧”政策,金融同业拆借市场规模较大。 降幅回落,部分地区的借贷市场甚至关门大吉。 到1992年,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趋于好转,全国掀起新一轮投资热潮。 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活跃,成交量继续攀升。 1993年7月,针对借贷市场非法借贷活动频繁发生,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国家开始清理借贷市场,要求各地及时追回非法借贷资金。 受此影响,市场成交量再度萎缩。 1995年,为巩固同业拆借市场整顿成果,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要求办理跨地区、跨系统的同业拆借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融资中心,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199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于1996年4月1日前取消同业拆借市场。这一举措为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6年1月3日,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长期筹备,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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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的定义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调节资金过剩和短缺,利用融资过程中的时间差、空间差、同业差来调节资金的短期借贷。 中国金融机构间的同业拆借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组织、监督和审计。 金融机构用于放贷的资金,限于足额缴纳准备金,足额留存5%的准备金,并在人民银行归还到期贷款后归还闲置资金。 等临时资金周转需要。 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

银行间市场主要交易

(1)头寸出借,一般为每日。

(2) 同业拆借期限较长,从几天到一年不等。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是融资方根据资金供求关系等影响因素自主决策;

二是融资方通过中介机构在市场上公开竞价确定。

同业拆借作为临时调整借贷行为的特征

1. 短期。 同业拆借交易周期短,属于临时融资。 我国目前的同业拆借期限不超过4个月。

2.利率相对较低。 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根据央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由借贷双方根据社会资金紧张程度和供给关系自由协商确定的。和需求。 由于贷款人和借款人都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信誉度高于一般工商企业,放贷风险较小,贷款期限较短,因此利率较低。

3、同业拆借的参与主体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拆借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自治原则。 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 开展借贷资金交易,必须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独立交易的原则,维护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者的利益。 ,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障资金合理流动。

2、还款原则。 对于贷款人来说,由于贷款是银行暂时闲置的资金,有一定期限,必须按期收回。 对借款人而言,借入的资金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没有长期使用权,也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必须在满期满。

3、短期原则。 同业拆借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短期,是一种短期融资。 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借入的资金是银行暂时闲置的资金,在数量和期限上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资金的使用必须是短期的。 对借款人而言,同业拆借主要是解决准备金暂时不足的资金需求,如因同业汇兑差价结算导致头寸暂时不足、头寸调度突发资金需求等。 因此,借款人也应坚持所借资金的短期原则,一旦收回贷款或存款增加,应立即归还贷款。

慷慨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与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的短期金融融资。 一些国家特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金融融资。 目的是调整仓位,暂时盈余资金。 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款变动、汇兑收支增减等原因,在一个营业日终了,往往会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 一些金融机构收入大于支出,而另一些则有支出。 资金不足的人需要向资金多的人借钱来平衡收支,因此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短期互借的需求。 资金多的人借钱给资金不足的人,称为资金借贷; 资金不足的人向资金多的人借钱,称为资金借贷。 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大于借出的资金称为净借入; 否则,称为净借贷。 金融机构开展借贷活动的市场称为同业拆借市场,简称借贷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

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融资资金周期较短。 我国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为4个月,因为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金融机构短期、临时的资金需求; 同业拆借机构基本在央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拆借市场上交易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存放在账户中的超额资金; 第三,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借贷活动是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 市场准入条件相对严格,金融机构主要凭信誉参与贷款活动。

编辑本段同业拆借市场类型

同业拆借市场种类繁多,一般可分为有形拆借市场和无形拆借市场。 有形借贷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交易双方通过专门的中介机构进行交易的借贷市场。 无形借贷市场是指交易双方通过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进行交易的市场。同业拆借交易种类繁多。 按交易方式分,有信用借贷和抵押借贷; 按期限长短,有隔夜、1天、7天、1个月、4个月等品种。

同业拆借市场的重要作用

同业拆借市场的重要功能是使金融机构能够在不维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情况下满足存款支付、兑换和清算的需要。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和回报,必须扩大资产规模,但同时也会面临准备金减少、资金不足甚至暂时支付困难等问题。 但是,过多的准备金和过多的闲置资金会减少金融机构的利润和收入。 金融机构需要在不影响支付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准备金水平,扩大可以获得高收益的资产规模,实现利润最大化。 同业拆借市场使准备金超额的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借出资金,确保较高的收益,准备金不足的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借入资金,保证支付,有利于金融机构实现经营目标。

同业拆借市场也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和进行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场所。 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价格,即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是资本市场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的反映。 央行根据其利率水平,了解市场资金紧张状况,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金融宏观调控,调节货币和货币供应量的紧张程度,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历史沿革与经验教训

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独家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同业差异、地区差异和时间差异进行同业拆借。 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专业银行之间可以相互借贷资金。 随后,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发展,广州、武汉、上海等大中城市相继设立了资本市场、融资公司等同业拆借机构。 1988年,因部分地区金融机构违反资金拆借规定,将借款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借款资金到期无法收回,中国人民银行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整顿。同业拆借市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开展。 调动全国各地融资企业,整顿融资中介机构。 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首次以专项规定的形式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作出了比较系统的规定,拆借市场有了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和发展。

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上半年,受当时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同业拆借市场出现严重违规现象,大量借款资金被用于房地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区项目、投机炒股等,部分市场中介机构随意提高放贷资金利率,部分商业银行绕开人民银行放贷规模控制,超负荷放贷资金。 这种情况造成银行信贷资金大量外流,干扰金融宏观调控,无法保障国家重点资金需求,影响银行正常经营,扰乱金融秩序。 为扭转这种混乱局面,1993年7月,按照国务院整顿借贷市场的要求同业拆借利率小于存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以规范借贷市场为整顿金融秩序的突破口,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再次整顿同业拆借市场。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经办的同业拆借市场中介机构成立,规定了同业拆借最高利率,同业拆借市场秩序开始改善。

为从根本上消除同业拆借市场乱象,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同年6月,同业拆借利率管制放开。 资金供求自行决定,全国统一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CHIBOR)初步形成。 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包括金融机构通过全国同业拆借中心(简称一级网)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的同业拆借和通过地方融资中心(简称二级网)进行的同业拆借。 . 随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金融机构直接开展借贷交易的渠道已经打开。 1997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暂停各地融资中心业务,清理收回逾期贷款资金,撤销相应机构。 .

随着同业拆借市场的不断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逐年扩大。 从货币市场交易期限结构看,1997年7天(含隔夜)同业拆借比例为32.5%; 但是,同业拆借的期限结构在2000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业拆借的比例上升到71.4%。 该指标的变化表明,同业拆借市场已成为金融机构调整短期头寸的重要场所。

作为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货币政策措施,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8月19日发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 到2000年底,已有12家证券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累计借入2981亿元,放出6.4亿元。

同业拆借市场的曲折发展经验教训深刻,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法人之间的融资行为,单个法人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调拨(包括有偿拨付),即内部交易,不能认定为同业拆借。 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借款。 过去不重视法人的管理。 组织内部存在相互关系,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受法人授权。 这导致无序竞争,增加了融资成本和市场风险。 .

其次,同业拆借是一种短期的、暂时的资金转移,不能用于短期借贷长期使用。 过去,特别是1993年以前,各种机构超期借入资金,将借入资金用于开发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造成资金困难。 机构流动性困难,很多资金回笼困难。

第三,对于每家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的额度要有一个合理的限额,要有一个风控比例来约束。 过去没有风控比例限制,部分金融机构超负荷放贷,给借款资金带来了很大风险。 .

四是市场组织者定位要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资金借贷场所、技术支持、信息和一线监管。 从事所谓的个体经营。

Fifth, fund lending activities are market behavior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with their own laws of movement, and administrative intervention will have adverse effects on the marke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First, the operating system of the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has been basically established. my country's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is divided into two levels according to the size and reput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 first level is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managed by the head office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Market members generally have relatively large scale and strength. The second level i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at are not members of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and can conduct interbank lending transactions with any qualified financial institution.

Second, the number of members in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continued to increase. Since the second half of 1997,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has planned to exp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cess to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By the end of 2000, the members of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had increased from the original 17 large commercial banks to 661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cluding wholly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and joint-stock commercial banks and their authorized branches, city commercial banks, and foreign-funded banks operating RMB business ,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securities companies, financial companies. The entry of different typ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to the national interbank market has broadened the channels for mutual financing amo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nergized transactions, and facilitated the transfer of funds amo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 national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has played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the entire financial operation.

Third, the Interbank Offered Rate (CHIBOR)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ndicator that the financial market, monetary policy and even the economic activities of the whole society pay attention to. With the liberalization of the lending market, the lending rate is increasingly reflecting the supply and demand of market funds and has become the most influential indicator in the financial market. The central bank should consider it when formulating monetary policy, investors should consider it when buying and selling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hould also consider it when determining premiums.

Fourth, interbank lending has become the first choice for commercial banks to manage short-term funds. When short-term funds are short or loose, commercial banks first consider taking in or lending funds in the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changing the previous practice of relying on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for funds, and actively operating in the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has provided good external conditions for the liquidity management and commercial oper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accelerated the commercialization process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improved the operating efficiency of commercial banks'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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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ter-bank lending rate is based on the re-lending rate and re-discount rate of the central bank, and is freely negotiated by the borrowing and lending parties according to the degree of social capital tightnes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Since both lenders and borrowers are commercial banks or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ir reputation is higher than that of ordinary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enterprises, the risk of lending is relatively small, and the lending period is relatively short, so the interest rate is relatively low. The increase in interest rates in the interbank lending market will cause banks to withdraw their original investment in the stock market! Since the financial industry is an important investment institution in the stock market! Their return of funds will cause the stock market to shrink sharply.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