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07:53: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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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经验:发行同业存单是探索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途径

过往经验:发行同业存单是探索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途径

王勇

根据央行近日公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同业存单利率基准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有利于强化同业存单定价基准。 Shibor利率,有利于弥补货币市场到期品种的不足。 提高shibor利率曲线的基准意义。 金融市场存款端市场化终于要迈出关键一步。

《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昨日起施行。 央行表示,此举可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宽银行业存款性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 很明显,发行同业存单是为存款利率管制最终全面放开积累经验,为存款利率市场化探索出路。

从概念上讲,同业存单作为一种货币市场工具,是一种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最早出现于1960年代的美国,是一种固定面额和期限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发行利率市场化,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 我国自1986年开始引入大额存单,但由于未能提供统一的大额存单交易市场,以及因伪造银行存单诈骗等事件,中央1997年银行暂停审批大额存单。申请。 如今,同业存单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大额存单业务重启,金融市场存款端市场化终于迈出关键一步。

此前,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表示,近期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的任务是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二是推出贷款基准利率报价。 三是推动同业存单发行和交易。 现在回过头来看,从9月24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建立,到10月2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集中报价发布机制正式启动,再到昨日发行交易同业存单正式发行。 三个月时间同业拆借利率小于存款利率,利率市场化三步走就完成了,可见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之快。 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将主要放在存款利率市场化上。

在整个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各个环节中,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放在最后一个阶段的,因为这一步影响深远,条件也相对较高,需要根据成熟度分步实施。各项基本条件,有序推进。 发行同业存单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一步。 根据央行近日公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业存单投资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产品。 发行同业存单的存款性金融机构应当在每年发行第一张同业存单前向中央银行报送年度发行计划。 此外,存款类金融机构可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份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和期限,但单次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当年任一时点同业存单余额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办法》还明确,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和发行价格由市场化决定。 其中,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分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定价同一个词。 浮动利率大额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期限原则上为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建立同业存单市场做市商制度。 同业存单做市商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服务。 做市商应当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持续报价相应银行间存单的买卖双边价格,并根据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

从上述《办法》的核心内容来看,可以明确几个重要问题:一是同业存单利率与同业拆放利率的关系。 《办法》明确同业存单利率基准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有利于强化shibor利率的定价基准。 短期货币市场利率 由于短期回购市场和借贷市场,1-3个月的shibor利率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但由于缺乏3个月以上的货币市场工具, 3个月以上的shibor利率报价往往缺乏参考,导致shibor利率基准曲线失效,传导失败。 同业存单的推出,有利于弥补货币市场到期品种的不足,提高shibor利率曲线的基准意义。 二是货币市场短线交易工具更加丰富。 作为一种新产品,无疑会增加货币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尤其是在央行票据余额较小的背景下。 不排除大型银行同业存单成为央行操作标的。 当然同业拆借利率小于存款利率,同业存单的推出也可能对券商的短期融资产生影响,因为大银行有更多的选择。 此外,同业业务将进一步规范。 同业存单可替代线下同业存单业务。 一方面,它使利率和交易更加透明。 另一方面,可以改善中小银行的同业负债业务。 特别是可以利用同业存单的流动性便利,有效提高银行的短期流动性管理水平。 , 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由于大额可转让存单(NCDs)被各国视为利率市场化存款端的突破口,央行推出仅限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旨在有效降低潜在风险,奠定基础。为今后发展普通大额可转让存单打下坚实基础。 重新开始积累经验。 因此,笔者认为,存单的推出将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下一个关键突破口。 并且该产品已获准在上海自贸区推广。 12月2日,央行在《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到,符合条件的上海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可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实现首次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试点。 更重要的是,根据国外利率市场化的发展经验,大面额存单的推广需要与存款保险制度相配合。 随着我国银行间同业存单的推出,利率全面市场化进程进入“近中期”,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技术和条件准备已经相对充分。 作为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法定保障存款保险制度,估计是时候进入倒计时了。

强制性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有限补偿、基于风险的差别利率机制等制度设计或将成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 此外,银保监会正准备加快出台银行破产规定,研究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的退出规则,包括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加强对储户的保护。 这些基本金融制度安排一旦出台,将真正为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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