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5 08:53: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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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关于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思考 意思是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持牌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告某种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接受公众以这个价格。 根据投资者的买卖需求,使用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做市商通过这种持续的交易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以满足大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条件 做市商具备的条件 1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只有这样,它才能建立足够的资金实力,建立足够的基础商品库存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 需要。 容易需要。 2、具备商品库存管理能力,降低商品库存风险。 3. 具有准确的报价能力,熟悉所操作的标的产品,分析能力强 融资融券优先 融资融券优先 减免税优先 减免税 税务信息信息 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 在一定条件下,做空机制的权利,做市商的权利,报出买卖的双边价格,并承诺按照报价维持双向交易,即投资者可以随时根据做市商报出的卖出价和买入价向做市商买卖证券。 大宗交易可由买卖双方在做市商报价的基础上协商达成。

做市商制度和交易驱动机制 做市商制度和交易驱动机制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证券交易机制:订单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 订单驱动系统(竞价交易系统):价格由竞价形成,投资者的买卖订单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与竞价匹配。 如果没有匹配的订单,则无法填写。 报价驱动系统(做市商系统):做市商就其负责的证券向投资者报价买卖价格,投资者通过经纪人或直接与做市商进行交易。 做市商匹配交易数量和交易价格。 根据权利义务内容的不同: 指定做市商:均为交易所会员。 作为某些证券的做市商,他们既可以自己操作,也可以代理操作,还可以管理指定证券的报价。 一般做市商:个人或公司,在交易所注册,只能自营,不能代理,无优先权。 做市股票数量划分:多做市商制度:每只股票同时由多个做市商做市; 持牌做市商制度:一名做市商负责一只股票的交易。 做市范围及时间划分: 完善的做市商制度:所有在市场交易的证券在所有交易时段均实行做市商制度。 混合做市商制度: 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实行一定时间的做市商制度 保持市场流动性 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纠正买卖订单的不平衡 抑制价格操纵 价格发现功能 做市 做市商的功能特点制度 做市商制度的优点(1)交易及时(2)价格稳定(3)修正不平衡的买卖订单(4)抑制股价操纵做市商制度的缺点(1)缺乏透明度(2)增加投资者的负担 (3) 可能增加监管成本 (4) 可能滥用特权 3. 美国的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最为著名和完善。

纳斯达克于1971年2月28日正式开始运营,通过与全国做市商终端系统连接,实现场外证券市场交易的自动撮合。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电子股票市场。 成为全球最大的隐形交易市场。 在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下,买卖双方无需等待对方出现。 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对方的责任,交易就视为完成。 这对于市值较低且交易不频繁的证券尤为重要。 做市商是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的会员(超过650家公司),做市商为每只股票的买卖提供报价,不同于传统交易中买卖双方竞价形成的价差. 它的透明度极高,只要投资者连接到适当的通讯系统,例如路透社网络,就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市场的买卖情况,做市商也愿意报出最可行的价格。 此前,纳斯达克是一个“报价驱动”的股票市场。 1997年,纳斯达克实施SEC交易指令执行规则,允许客户限制做市商和电子交易网络(ECN)发出的交易指令,使纳斯达克成为“以报价为导向”市场和“以交易指令为导向”的混合特征“ 市场。 根据规定,任何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公司,其股票必须至少有两个“做市商”报价; 一些规模更大、交易更活跃的股票通常有 40-45 个“做市商”。 平均而言,纳斯达克市场上每只证券有 12 个“做市商”。

众多的“做市商”必然带来市场竞争,做市商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资金的流动性。 交易完成后90秒内,各“做市商”通过计算机终端网络向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主管部门报告某只股票的有效买卖价格和已完成交易的交易情况。 数量和价格的交易信息随后被转发到世界各地的电脑屏幕上交易商市场和做商制度,投资者通过相互竞争来吸引。 纳斯达克证券市场的证券价格是由众多竞争者在这种高度透明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决定的。 四、对我国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思考 从国外实践来看交易商市场和做商制度,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拍卖交易市场和建立混合交易系统,如巴黎证券交易所和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需要。 一般来说,在这些市场中,由于长期采用竞价交易制度,市场投资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因此做市商从做市中获利的难度更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做市商在更大程度上扮演着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 第二种情况是在竞价市场之外建立一个新的纯做市商市场,例如日本的 JASDAQ 和中国台湾的新兴股票市场,以及其他原本采用纯做市商制度的市场逐渐引入竞价交易系统,实现竞争做市商制向混合交易制的转变。 成熟的欧美市场就是如此。 趋势尤为明显。 作为纯做市商市场的主要代表,纳斯达克市场和伦敦市场近年来相继调整了做市商制度的范围和使用方式。 混合交易系统的出现,突破了原有的竞价系统和做市商系统。 相比之下,虽然竞价制和做市商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方式在不同的股票上实施,但在竞价市场上仍然没有突破原有的框架。 引入做市商和建立混合交易系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市场发展的趋势。

与混合交易制度相比,纯做市商制度更多的是为解决流动性不足而采取的“权益措施”。 可以预计,在市场流动性得到大幅改善后,纯做市商制度的短缺将逐渐增加。 届时,引入竞价交易方式向混合交易体系过渡将成为必然。 从我国证券市场现状分析,实行做市商制度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具有一定的意义,但也不能被完全否定。 目前的招标制度。 中国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竞价制。 建立了一套与招投标系统相适应的法律监管系统、电子配套设备、软件系统和运营管理系统,该系统已被广大投资者和证券公司所采用。 我们熟悉和掌握的招投标系统虽然有其缺点,但也有很多优点; 做市商制度虽然有其优点,但也有其缺陷。 因此,我国应结合股票和国债的内在特点,在不同的市场中,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数量范围内进行定向投放。 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采用“混合模式”,既可以保留现行制度的优势,又可以充分发挥做市商制度在增强价格稳定性方面的优势和市场流动性在适当的时候。 少数人操纵市场造成的证券流动性不足和价格不稳定,实现了两种制度的优势互补。我国引入和发展做市商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是在股票市场,建议在部分特定股票和创新产品的交易中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场流动性。 二是在债券市场方面,主要是发展完善银行间市场。 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使其真正发挥提供流动性和稳定市场的作用 团队成员及分工: 资料收集整理:季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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