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02:34: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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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政策及程序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政策及程序

在2013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期内,近日,不少成都市民拨打12366办税服务热线,咨询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为使纳税人更好地了解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相关规定,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本报联合市地税局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整理。市民提出的问题,并汇总在一起。 12个代表性问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解答。

问: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形式的所得。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 个人取得下列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附带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问:什么是自我声明?

答:自行申报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税的申报流程,并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税法。 一种申报收入并据此清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Q:哪些人需要申请自我声明?

答:在中国境内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

2、在中国境内两地或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

3.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

4.取得未扣缴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年收入12万元以上”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的收入?

答:(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在12万元以上的。

(二)计算年收入12万元时,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收入和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收入,不得计入年收入。 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可以免税。

3.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缴,个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缴纳。

问:个人从两地或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从两地或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合并当月收入,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 已分别代扣代缴税款的,应在当月两地已缴纳的税款总额中扣除,差额部分予以申报缴纳。

Q:什么是个人境外收入?

答:(一)因受雇、受雇、履行合同等原因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取得的收入;

(三)在中国境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许可各类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收入;

(五)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上述所得,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视为中国境外所得。

问:一个人获得多项收入时如何计算税额?

答:纳税人有两项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分别计税。 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当对同一所得一并征税。 .

问:我可以在哪里提交自己的纳税申报表?

答:(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为:

1.在中国境内有职务或者用人单位的,应当向职务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的,选择并定期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3.在中国境内没有就业、就业单位,年收入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或者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收入的个税的申报流程,应当向国务院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实际经营场所之一。

4.在中国境内无就业、就业,年收入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您在中国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经常居住地不同,您应选择其中之一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没有户籍的,应当向中国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登记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地或者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 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且无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为:

1.如果从两个或多个来源获得工资和薪水,则应选择其中一个,并将其宣布为该单位所在的主管税务局。

2.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当向中国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您在中国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经常居住地不同,您应选择其中之一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没有户籍的,应当向中国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个人独资或合伙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一)所设企业均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向各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所设企业具有合伙性质的,应当向经常居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如果已建立的企业具有合伙性质,并且个人投资者的习惯居住地与已建立的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地点不一致,他应在运营和管理地点选择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构报告他参与的合伙企业。

五、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所得取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 因特殊情况改变纳税申报地点的,必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Q:自行报税的方式有哪些?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报、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以采用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

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选择纸质申报或网上申报。 纳税人需要补税、退税的,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需到当地税务申报大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网上申报地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部个税自行申报门户。 具体申报方式可咨询主管地税机关或登录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使用指引》。

问:自我声明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一)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按月(季)预缴,纳税人应当在15日内完成纳税申报。每个月(每季度)结束后的天数。 . 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

(三)纳税人年度终了一次性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预缴款应当在取得每笔收入后的次月起15日内申报,汇算清缴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缴纳。

(四)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境内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纳税人取得其他所得需要申报纳税的,应当自取得所得次月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如果纳税人没有按时缴纳税款,会产生滞纳金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还应当有期限,自逾期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补缴税款。 逾期缴纳税款的 5/10,000 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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