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6 04:1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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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二号·百日攻坚】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的行为在实践中

【平安二号·百日攻坚】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的行为在实践中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物、逃避还款的;

(五)利用透支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非法占用资金拒不退还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犯罪以各种形式出现。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是实践中最容易发生的,也是最容易混淆的。冒用他人信用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拿起他人的信用卡并使用;

(2) 骗取他人的信用卡并使用;

(3) 窃取、购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方式使用;

(4) 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案例1中,闫某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了一张信用卡,然后冒用持卡人父亲的名义刷卡消费,甚至恶意透支。客观上,闫某实施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刑法上的诈骗情节开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情形。本案中,闫某并非合法持卡人,而是非法持卡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那么,当持卡人和持卡人不是同一人,借卡人在征得持卡人同意的情况下恶意透支,应该如何认定呢?这正是案例二的故事。

案例2,该卡称某人明知自己无力还款,但在得知女友恶意透支后,仍纵容其继续??恶意透支,事后还更换手机号码避债。女友的恶意透支行为,有着纵容的态度。虽然张某只是出借信用卡,并非信用卡的实际使用人,但借出信用卡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信用卡管理规定,张某只是承诺出借信用卡消费。恶意透支,张某无权承诺,因为女友林某恶意透支侵犯了他新的合法权益,即银行信用卡正常消费秩序的合法权益,于是张某为女友林某恶意透支提供了担保。直接因果关系和行为关系与林某构成共同犯罪,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犯。而张某的女友,因存在借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肆意挥霍等多种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例3中,A先前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只是认定本案盗窃罪的准备行为,不能认定盗窃是诈骗行为的延伸;A的ATM机取款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A的行为产生社会危害性后果属于盗窃行为,所侵犯的合法权益是他人的合法财产。因此,A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指出的是,如果A盗用信用卡后恶意透支,由于该行为侵犯了新的合法权益,应按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判处数罪并罚。牌)。这里的使用包括小偷自己使用,也包括第三方使用。此外,如果第三人明知而使用他人盗用的信用卡,盗窃罪也成立;如果第三人误认为他人领取的信用卡是在ATM机上使用的,盗窃罪也成立。信用卡诈骗。

现实生活中,小偷偷了一张信用卡后,骗身边的人说是他捡到信用卡让B用的。B信以为真,刷卡消费2万元。B犯有信用卡欺诈罪。如果使用,乙也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用信用卡消费很容易陷入刑事犯罪的泥潭。实践中,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的界限往往十分模糊,定罪量刑标准也不尽相同。如果以盗窃罪来认定责任,那么认定的金额只要满足3000元以上的消费即可。这个数量在实践中极易发生。

谢律师还对信用卡犯罪的规定作了如下总结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经营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

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足十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是指持卡人拒不退还或者未按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退还的数额。不包括发卡行收取的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

恶意透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已经清偿透支款项和利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全部清偿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上述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本律师在此再次提醒各位朋友:理性使用信用卡,在信用卡消费生活中小心踏入以下法律雷区:

不要盲目借出信用卡。如果对方恶意透支,您不仅要承担民事还款责任,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当然,遇到这样的情况开信用卡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积极配合开证行,及时沟通,还款,挂失,把损失降到最低。不要因为无法还款而逃跑,否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盗用他人信用卡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如果你对某人使用它,你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你对 ATM 机使用它,你就构成盗窃罪。单纯盗用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并没有使用,既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不构成盗窃罪;

广东商陆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涉及理财秩序和财产犯罪,其涉案数额与定罪量刑密切相关。很多消费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自己会实施信用卡诈骗。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及时还贷。如果真的被起诉了,及时联系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客观情况及时为您辩护,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财产和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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