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4 15:49: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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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减税、退税、缓税政策界定范围并不相同

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减税、退税、缓税政策界定范围并不相同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新税费并举扶持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退税、扶贫政策。税收递延政策。这些税收扶持政策,有不少惠及“小微企业”纳税人群体,但不同文件中“小微企业”的具体范围不尽相同。准确把握政策中对“小微企业”的判断方式,对于准确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至关重要。

一、增值税抵免退税政策中的“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执行的公告》(财税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14号公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剩余税款;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剩余税款。

期末增值税退税政策中的“小微企业”参照《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信补联企[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分类标准管理办法》(银发[2015]309号)(以下简称“300等文”)对营业收入指标和资产总额指标进行判断。其中,总资产指数按照300号等文件的口径计算,根据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年终值,即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确定。但营业收入指标未采用##的会计核算口径。300等文件。不是会计核算的营业收入总额,而是按照纳税人每年实现的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审计核销销售额、纳税评估和调整销售额,如果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是适用的,按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企业存续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届满的,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企业实际存续期间一个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但按纳税人实现的年度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销售额、完税额、计税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的,按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企业存续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届满的,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企业实际存续期间一个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但按纳税人实现的年度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销售额、完税额、计税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的,按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企业存续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届满的,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企业实际存续期间一个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企业存续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届满的,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企业实际存续期间一个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企业存续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届满的,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企业实际存续期间一个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对于300号文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未按本文件指标确定的纳税人,14号公告规定年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元(不含100万元) 年增值税销售额在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小型企业。

对于《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所列的15类行业分类标准,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总资产指数判断外,其余14类行业分类指标采用营业收入指标,因此在增值税退税政策中,增值税销售额是判断小微企业的主要指标依据。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中的“小微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和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和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从业人员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照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其中从业人员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派出劳务人数。企业接纳的工人。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度初值+季度末值)÷2;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因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可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资产总额、从业人员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当年情况核算至年末预付款申报所属的期间。每个季度的判断结果可能与年度决算的判断结果不同。季度预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年度汇算清算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需纳税。相反,申请退税。

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利企业。

3.“小微企业”企业缓缴税政策

2021年12月(月缴)或2021年第四季度(季缴)及2022年1月、2月、3月、4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其他城市5、6月(按月缴纳)或2022年第一、二季度(按季缴纳)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各项税费。上述纳税期限如落在2021年的,缓缴税款合计缓缴期限为9个月(30号公告规定缓缴3个月,2号公告规定顺延缓缴期限再延长 6 个月);纳税期限为2022年的,缓缴税款期限为6个月。

享受缓缴税款的“小微企业”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类别属于制造业;二、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这里的销售额是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报检补销售额和计税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的,按差异后的销售额确定。这里的“年销售额”并不是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际实现的增值税销售额,而是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时间段和方法计算。

在判断企业是否属于2021年可以缓缴相关税费的小微企业时,将以2021年9月30日为时间节点。截至本时点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确定;截至该时点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按照截至该时点当期销售额÷实际营业月数×12个月销售额确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实际报告期销售额÷实际营业月×12个月销售额。第一种情况,计算结果虽然是企业在12个月期间实现的实际销售额,涵盖的期间不是财政年度。后两种情况的计算结果是以实际经营期间的销量为参考值计算得出的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12月31日作为判断企业2022年是否可以延期纳税的时间节点,与2021年选择的时间点不完全相同,但具体计算方法相同.

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税种虽然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费,但在判断本政策主体时,仅以价值- 增值税销售额以指标为准,增值税销售额可能不是企业实际实现的增值税销售额,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

四、“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微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税额的50%征收。

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纳税人除个体工商户外,还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征收管理中的纳税人分类,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认。一个企业可以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只属于其中之一,也可以两者都不属于。除两种身份不符合要求外,其余三种情况,企业均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根据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种状态变化是单向的,而且只有一次。但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则有所不同,因为随着企业总资产、从业人员人数、应纳税所得额三个因素的变化,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结果也会发生变化。微利企业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如果企业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而是小微利企业,就需要随着企业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六税两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微企业”,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认定办法》进行判断,并根据政策规定及时调整。

5.“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折旧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购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小微, 2022年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可以自愿选择单位价值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国》规定,对于折旧年限至少为3年的设备、用具,当年可按单位价值的100%一次性扣除;今年有一次,其余50%可在剩余年限内按规定计提折旧,用于税前扣除。

能够按比例计提设备器具折旧并在税前扣除的中小微企业,除不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外,对行业范围没有限制。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指标有很多,包括人数、营业收入、总资产,其中总资产和从业人数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同上表。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评定指标。这三项指标中有一项符合要求的,即可认定该企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如下: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指标时,营业收入是指会计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按照企业所得税计算的。

六、案例分析

A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业务的制造企业,现有员工30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他信息如下:

1、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抵免额为100万元。

2、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16万元。

3、2021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80万元,年实现增值税销售额420万元。

4、2022年3月购置生产设备,设备成本540万元,3月31日增值税余额160万元。2022年4月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因A公司资产总额超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额外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接下来,逐项确定A公司是否以及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 2022年4月,A公司能否申请退还增值税抵免额和剩余抵免额?

分析: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增值税退税政策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剩余税款”的微型企业,应以企业2021年度为准增值税销售额,在会计核算中不能按营业收入确定。A公司2021年增值税销售额4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不属于微型企业。因此,如果A公司符合1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则只能在2022年4月申报期申请增值税。增量剩税退税,退税金额为60万元(160-100元),增值税剩税退税只能在2022年5月申报期内申请。

2、A公司2022年完成2021年年度汇算清缴后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能否享受2022年“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分析:根据3号公告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A公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2020年2021年度结算。公司2020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故A公司可享受2022年1-6月的“六税两费”减免;6月30日不能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3、A公司能否申请延期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及2022年一季度相关税费?

分析:判断A公司是否可以延期缴纳2021年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增值税销售额来判断,而不是2021年的销售额,可以用2021年的销售额作为2022年递延纳税的依据。因此,A公司2021年能否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获取相关数据进一步计算判断;一、二季度相关税费。

4、A公司3月份购买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在计算2022年企业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

分析:A公司属于12号公告规定的其他行业,从业人数和营业收入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因此,购买的设备可以按比例扣除。由于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10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小微,A公司2022年可按50%计提折旧,即当年税前扣除270万元(540÷2),剩余270万元扣除在接下来的 9 年内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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