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23:36: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员工提交上来的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员工提交上来的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

Q:导入特殊附加扣除信息时,5条信息导入成功,但扣除界面只有3条信息?

A:专项附加扣除的征收可以将员工的所有扣除项目导入其中之一。请检查其他两名员工的记录是否包含在其他特殊附加扣除的收集中。

Q:扣缴客户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导入工资数据后,为什么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答:您可以在正常工资和工资表中自行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也可以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选择需要预填的人员范围,并自动带入将收集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取出来,生成扣除金额。

Q:单位2019年1月工资如何根据软件新税制计算应缴税额?

答:第一步:打开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的代扣代缴客户端,录入人员信息;(如果已经输入,可以忽略)

第二步:您可以通过标准模板表格收集员工的特殊附加项目,并将其导入扣除客户端;(员工也可以通过APP自行领取,三天后单位通过下载更新按钮下载扣款数据)

第三步:导入正常月收入工资表,通过预填特殊加扣按钮,根据软件已有数据自动预填;

第四步:点击计税步骤,系统自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您可以导出计算结果。

Q: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导入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模板表格时,无法选择具体文件?

A:扣费客户端中的特殊附加扣费信息可以批量导入,只能通过文件夹批量导入。导入成功后,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都会被导入。

温馨提示:如果单位人数较多,可导入多个文件夹。如果导入失败,会有错误日志表供查看。

问:如果我选择扣缴义务人代扣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提交电子托收表?

答: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您只需在每个扣除年度向扣缴单位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需按月提供。

与综合所得税计算有关的问题:

Q:单位2019年1月工资如何根据软件新税制计算应缴税额?

答:本期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累计免税所得-累计基本扣除-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种情况下,对于个别员工,专项附加扣除在征收前会多缴税款,征收后第一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税负为负的,暂不退税,留待日后备案,第二年个人年度结付申报时多退少补。

问:如果单位员工2019年1月未征收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开始征收,会不会多缴税款?

答:综合所得采用累计扣缴法征税:

当期代扣代缴税额=(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代扣代缴税额

累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累计免税所得-累计基本扣除-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种情况下,对于个别员工,专项附加扣除在征收前会多缴税款,征收后第一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税负为负的,暂不退税个税申报下载更新,留待日后备案,第二年个人年度结付申报时多退少补。

软件操作及其他相关问题

Q:新版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客户端上线后,如何升级原有软件?需要卸载吗?

答:如果纳税人安装了扣缴客户端软件,直接运行后可以自动升级。如果升级失败,建议备份数据并安装新版本的代扣客户端软件。模式,然后切换到“2019税后改革”版模式。此时系统会将当前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全部迁移到新界面,无需重新导入人员信息。

Q:安装新版扣缴客户端软件后,如何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申报数据?如果涉及补充申报,我该怎么办?

答:新系统上线后,有“2018年税改前”和“2019年税改后”两种版本模式。税改前版本可查询历史数据,以及2018年及之前的纳税申报;改革后的版本适用于2019年以后的纳税申报。

Q:如何安装和注册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ITS)的扣缴客户端?

A: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注册。初始注册的过程,即通过纳税人识别号从税务机关系统获取最新的企业信息,并保存到当地扣缴客户的过程。

在安装完成界面点击【立即体验】(或点击“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客户端”桌面快捷方式)进入注册流程。注册有五个步骤: 第一步:输入单位信息;注册第二步:获取税务信息;第三步登记:记录税务人员信息;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第五步注册: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问: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写电子模板表格?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通过APP和WEB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方式可以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税申报下载更新,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年终后结汇缴纳。执行扣除申报。

问:如果我选择扣缴义务人代扣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提交电子托收表?

答: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您只需在每个扣除年度向扣缴单位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需按月提供。

Q:扣缴义务人应通过哪个功能菜单收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A:在扣缴客户端,进入“2019新税制”版本模式,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单一“添加”或“导入”方式进行征收。如果当前版本模式为“2018年税改前”,您可以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新版本模式。

人员提交相关资料

Q:人员状态异常,需要上报吗?

A:任何人员信息的修改都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异常是指员工已从单位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后,该员工在APP中工作的公司将不会显示公司信息。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