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0 12:53: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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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14.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14、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对象、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配偶在中国境内购房。首次购房贷款的利息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当年按月支付。标准固定扣除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仅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一次。经夫妻双方协商,一方可选择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15、如果父母和孩子一起买房,并且房产权属证明和贷款合同登记为父母和孩子,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A:父母和孩子一起买房时,父母和孩子不能一起抵扣,而应该由主贷方抵扣。主贷方为儿童的,儿童享受扣除;如果主要贷款人是父母之一,则父母任何一方都应享受扣除。

16. 我用贷款买了房子。由于工作需要还清房贷,我换了另一套房子。第二套房子贷款银行还是给了我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利率。利息政策,二套房贷利息能否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政策?

回答:是的。按照现行政策,如果纳税人未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抵扣,则以首套房贷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17、妻子婚前在北京有首套房贷,已享受婚前首套房贷利息扣除。婚后,夫妻俩在天津买了新房个税专项申报房贷申报方式,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没有买房。这种情况下,天津的新房如果满足首套贷款条件,丈夫能否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婚后,如果妻子为婚前购买的房屋申请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不再享受其他住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如果妻子未享受婚前购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而丈夫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税专项申报房贷申报方式,则丈夫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新买的房子。

18、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一次性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并扣除了一套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中就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记录。不论扣除期限长短,无论房屋所有权如何,纳税人已无法再享受其他住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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