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01:49: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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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还清房贷后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还清房贷后扣除吗?

房贷还清了,自然就不能扣税了。 届时,您需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取消”,操作删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或者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在境内购买住房。 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的首套房贷利息只能享受一次扣除。

注意:

1.配偶的住房贷款可抵扣个税

如纳税人为已婚人士,且夫妻双方婚前以各自名义购买首套房贷,婚后购房可选择其中一套,购房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两者兼顾夫妻双方各自购买的住房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其他专项扣除项目

除住房贷款本息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还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养老和婴幼儿抚养等。 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他项目申请扣税。

报个人税和房贷哪种方式最好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利息申报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一种是在综合收益年度自行申报。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两者的区别。

扣缴义务人是指为我们支付工资并为我们办理纳税的单位。 如果我们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由单位负责申报,工资按月代扣代缴,我们选择后个税申报住房利息申报扣除,需要填写本单位信息。

如果我们指定了扣缴义务人,那么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税局扣缴终端下载我们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扣缴义务人申报时扣缴。

年度综合收益自行申报是指我们在提交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在年度综合收益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纳税人自行申请扣除。

一般情况下个税申报住房利息申报扣除,选择这两种申报方式,我们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减税优惠。 唯一的实际区别是享受税收减免的时间不同。 扣缴义务人申报月工资和纳税的时候是可以享受的,但是年度综合收益自我申报需要我们年度个人所得税开具申报后才能享受。 如果我们想通过每个月减免一些个人所得税来多获得一点工资,我们可以选择通过Withholding agent 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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