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13:02: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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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的经济学分析(5)

 
    四、强行拆分大公司的行为实质上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这些大公司是靠自己的经营取得自己目前的竞争优势的,他们并没有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私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他们只是应用自己的自主经营权,自主调配使用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自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只是因为企业的老板更擅经营、经营更得方,才成为大企业。如果反对这样的大公司,不是反对有能力的人尽心经营企业吗?这不是与我们的政府希望带领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的初心相违背吗?
 
    曾参与研究制定《反垄断法》但退出的经济学家张维迎指出“反垄断法所指向和限制的企业行为,很多其实是市场创新和信誉机制的一部分,是市场竞争的本质。而在破除政府保护的行业垄断方面,这部法律几乎无所作为。所以我很担心,一部以反垄断为目标的法律,最后变成反市场竞争的工具。这是需要我们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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