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8 14:19: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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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国资委望风而逃,大家可以安心投资P2P网贷了吗?(2)

(四)分类处置原则。网贷机构应如实告知协会平台存量项目风险程度、出借人信息等情况,协会根据网贷机构风险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类制定相应的关注等级,并通报市、区金融办。

(五)三个“不可”原则。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这五个原则中,市场化原则被放在首位,这就强调了政府不会为爆雷平台负责,平台的问题自己解决,投资者不能去找政府或者协会的麻烦。

第五个原则也非常重要,也很具体。看似难度很低,实则很难。能够平稳退出的平台不需要搬迁,而要爆雷的平台只能选择失联。

十、网贷机构应根据平台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出借人合法利益。

(一)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网贷机构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二)网贷机构应加强与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合作,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填补不良资产漏洞。

(三)网贷机构应加强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对退出方案进行合规分析和法律风险提示,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形成合规性报告、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协助资产评估变现、组织参与资金清退等工作。

(四)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网贷机构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建立出借人权利保护委员会,公平、公开、透明地补偿出借人损失。

第十条的四个要求是深圳互金协会的《退出指引》中最为核心,也是与以往存在较大不同的要求。深圳互金协会多次强调包括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第三方机构的作用。接下来,大家或许会看到,这些以往被遗忘的机构在行业中的重要性将上升。在平台退出的过程中,他们的身影将频繁出现。

如果让我评价深圳互金协会的《退出指引》,我认为最重要的一个条款就是第十条的第一款:「具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应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协助网贷机构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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