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09 18:18: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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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全国首份P2P退出指引:股东为平台兜底?(3)

相较于上市系平台,国资系平台出现问题的占比更高。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现有223家国资系平台(包括停业及问题平台),其中停业及问题平台43家,占比高达19.28%。数据显示,在具有上述背景或已上线银行存管的停业及问题平台中,国资系数量最多,占样本总数的70.49%,且其中有3家已上线银行存管。

有分析人士表示,这对于行业内许多平台为了信用背书邀请各类上市系、国资系成为平台股东的现象有一定监督作用,不过,对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团化企业等如何对网贷平台进行资金援助,《退出指引》未给出明确说明。

此外,也有网贷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如果让国企、上市公司或者集团公司进行资金援助,相当于股东为其承担了责任,这进一步鼓励了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对资金的投资行为不负责任,不利于打破刚性兑付。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这一规定十分抽象,并未规定援助的合理范围,亦无具体细节要求,因此很难落实。此外,这一规定还容易给投资者造成国企、上市公司为其旗下平台提供保证的假象,不利于不同性质的网贷平台之间开展公平竞争。

国资、上市股东帮助的合理范围该如何确定?如果比例多的话,是否将变成兜底,使得网贷平台从信息中介又变回信用中介?在于百程看来,合理范围应该是根据国资、上市股东的实力与平台的坏账之间做一平衡权衡,股东可以通过资产收购、提供周转资金等方式来进行援助,帮助平台实现兑付,和完全的兜底、担保不同。

薛洪言认为,由于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监管机构严禁网贷平台为投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所以,在平台退出处置过程中,便也不能做出平台为投资人进行兜底的要求,所以,《退出指引》不可能给出具体的比例要求,更多的只是一种不具法律效应的提议和倡导,以期在合规的框架下尽可能地降低出借人的投资损失。至于究竟多大的比例合适,更多的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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