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6 17:06: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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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产妇坠楼从发生到结束的详细过程

    不会公布了,因为医院已经和产妇家属迅速达成了赔偿协议,而协议中规定,家属不能再接受媒体采访。在家属不再追究,媒体无法继续报道的情况下,这一悲剧事件的真相,短期内将再也无法公开了。

    我在微博上说过,这一恶劣的事件将最近两年积累起来的,公众对医疗和医生群体的同情挥霍殆尽。因为医院在事件中的手法实在太过恶劣,如果说患者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提不合理要求是医闹,榆林一院就是院闹,这种行为比患者的医闹恶劣一百倍,因为医闹不过是个人行为,而院闹是组织行为。
 
    回顾绥德产妇坠楼事件,医院的做法恶劣之处在于:
 
    1.再和家属就事件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抢先发现不实声明,指责家属为了省钱而拒绝剖腹产。同时公布视频资料,栽赃产妇三次下跪是哀求家属同意剖腹产。与此同时,院方的新闻发言人面对记者采访时说患者家属是医闹。同时,有当地媒体在刻意站在医院立场上,公布对医院有利的信息,引导舆论。虽然现在尚无直接证据证明医院和舆论公关团队有经济往来,但两者之间的互动,报道的倾向性是非常明显的。
 
    2.院方将死者的病历资料随意外泄,并通过网络大V在网上披露,这明显违反相关的法律。这些病历资料都属于病人的隐私,只有法院,公安机关,政府机构有权在涉及到公共利益时可以调取,医院在未获得家属授权的情况,随意将病人的病例资料外传,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3.院方在第一时间的声明,反复称,欢迎家属走相应的法律程序来确定院方的责任,但是,当舆论转向之后,这个事前口口声声说欢迎走法律程序的医院,却迅速和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可以想象的是,最终达成的赔偿数字,一定远远高于最初双方谈判时的数字。医院为什么要这么做?显然是意识到自身存在更大的问题,而又被媒体广泛关注,于是乎采取花钱消灾,金钱开路封口的做法。
 
    长期以来,许多医院面对媒体采访时总是说,我们喜欢患者走法律程序,貌似所谓的医患纠纷,都是患者不愿意走法律途径,事实上并不是,当医院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更大,而又无法瞒天过海时,他们更愿意采取私了的方式。
 
    这起事件,将会在中国医患纠纷的历史上占据重要位置,而且是以耻辱的方式。他让众多公众看清,一家医院一旦丧失底线,可以无耻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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