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3 16:15: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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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善心汇等被没收的罚金要上缴国库,不返还投资人?(2)

他表示,对于e租宝案的重判,一方面,提示行业从业人员如果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顶格判决”是一种严厉的做法,也是对行业的警示。

蔡正华博士同时指出,丁宁等人的行为,脱离了互联网金融、P2P网贷的本质,是赤裸裸的、更接近于传统的犯罪。“虽然e租宝穿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外衣并不完整),这样的犯罪即便经过包装、美化、掩饰等措施,但最终,仍然经过司法程序,从本质上找到定性。e租宝本身的做法,已经是刑事犯罪行为,跟我们所说的合规或不合规,有着本质的区别。”

他强调,e租宝案件的宣判,也是为行业正名:e租宝不是网贷、不是互联网金融,e租宝的锅,P2P不背。同时,也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警醒:早日回头是岸。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王少汉律师也指出,e租宝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新瓶装旧酒”的金融刑事案件。所谓“新”,体现在其利用了互联网这个载体,利用金融创新这一契机,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把老百姓并不十分了解的“金融创新”行为作为噱头。现在回头看,其实很容易可以看出e租宝当时的种种反常。

非法集资案件通常有几个共同点: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率、豪华的包装、专家站台、媒体曝光,“这会给普通投资人造成一种假象,正是在这种假象下,犯罪分子通过不断吸储、以新还旧,把雪球越滚越大。最终才导致了上百亿的刑事案件。”

顶风作案的平台要小心了

王少汉律师进一步表示,e租宝事件也为P2P平台敲响了警钟:从网贷暂行办法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到各地的金融整治工作,P2P一直处于行业净化过程中,但是,很多平台在风口浪尖仍在大肆增加业务规模。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法不责众、社会影响力巨大而误判监管部门不会对其采取措施。

“但是,从体量来说,e租宝已经超过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这么大体量下,国家还是会依法执行。作为平台从业者,不要抱着法不责众或者认为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巨大,可以大而不倒,误认为政府可能会投鼠忌器。这是不现实的。”

王少汉律师提示称,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国家对于金融的监管,一般都是采取“实质重于形式”,不管你形式上如何包装,如果实质上构成违法犯罪,还是要以实质来论。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来讲,其前提是要依法依规,而不是借着金融创新的由头,去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

此外,他表示,任何的投资,基本的准则在于“理性”。“e租宝的大肆敛财、疯狂吸储行为,都是建立在高收益基础上,而且是远超过行业平均收益。作为普通投资者,你需要想一下高收益背后的逻辑,它是可持续的吗?如此巨大的体量,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吗?这是投资之前需要问自己的几个问题。千万不要盲从,在投资之前,要问一问自己,有没有超越理性、超越一般人判断的情况,如果有,就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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