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0 21:31: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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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

解答您的问题: 1、应该是您的软盘数据太旧了,请到税务局网站下载更新。 2.无论是否达标,都需要提供信息。

相关资料附录: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多种快捷方便的申报方式,加快个人所得税数据库和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建设本市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6月1日起,在本市全面推行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新软件的实施范围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有义务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纳税人除外)。

二、申请方法

个人所得税申报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电子申报方式。 扣缴义务人通过电子申报网络申报个人所得税,实行网上电子申报方式。

(2)软盘的使用方法。 扣缴义务人配备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个税申报辅导信息,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个税申报辅导信息,实行软盘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三)纸质申报方式。 扣缴义务人未配备计算机且未委托代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或委托代为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实行纸质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 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手工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附样表),向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将其申报信息输入个人所得税数据库。

无论采用上述哪种方式,扣缴义务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扣缴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纳税申报暂行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规定,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

三、贯彻原则

对配备计算机、计算机应用基础较好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原则上实行个人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方式或软盘申报方式。

4.实现方法

对采用网上电子报关方式的单位,各商务网站将向电子报关客户端提供新的报关软件,新增个人基本信息详解功能。

采用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方式的单位可通过上海财税网()下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软件》,或免费获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软件》通过从主管税务机关复制软盘。

5、税务证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或者委托代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纳税书》(以下简称《纳税书》)信”)。

(二)实行个人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市局沪国税计[2004]14号文件的规定,从网上下载《电子纳税申报纳税通知书》 .

(三)扣缴义务人实行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或纸质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出具《纳税证明》。

(四)纳税人向上述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索取完税证明的,扣缴单位应当在《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注明。 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税款凭单》(以下简称《纳税凭单》,样本附后)一式三份。

(五)纳税人因出国等原因未印制《纳税证明书》后又索取《纳税证明书》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详细资料及作记号,代印《纳税凭证》。

(六)扣缴单位未申报个人所得明细,因故需要打印《纳税证明》的,扣缴单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充打印的《纳税证明》。 《纳税证明》当期《个人基本信息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重新打印《纳税凭证》,自重新打印之日起执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6.培训与维护

各电子申报业务网站应于2004年6月1日前更新客户端软件,增加个人基本信息明细功能,详细说明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并负责软件的指导和维护。 采用软盘申报方式的扣缴义务人在具体操作上仍有困难,需要进一步培训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相应的电子申报业务网站负责培训。 商业网站可按规定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户不得超过40元。

为做好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应选择具有一定个人所得税知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的人员作为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办税员,并保持税务人员数量相对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行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要求,是建立全市个人所得税数据库和个人纳税信息档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职责,统筹做好个人所得税新申报软件应用推广工作,重点做好高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推广应用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行业,力争200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新型推广应用。

(二)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要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对数据库中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要按规定实行严格分类、逐项审核、流转管理制度。 个人所得税信息被滥用、误用、泄露和丢失的事件。

(三)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新软件实施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各类咨询,区县税务局和各财税分局要耐心细致做好做好辅导、宣传和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市局业务办报告。

2004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代收税票》启用。

附件:1.个人基本信息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税款证明书(样本)(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0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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