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22:46: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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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商业银行可与优质房企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基金业务

三部门:商业银行可与优质房企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基金业务

化解房企流动性风险迎重政策。 11月14日,银保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置换预售监管基金工作的通知》(下称简称《通知》),旨在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运用售前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在监管账户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限额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具保函置换账户资金。监管定额。 资金额度的30%,置换监管资金不得低于监管账户中保证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70%。 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基础上,自主决策,开展代保函业务配合优质房企预售监管资金。

关于保函的使用,《通知》规定,房地产企业如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前拨付相应金额的资金。 ——销售资金监管账户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监管账户银行应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必要安排。 审计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研究批准后,向监管账户银行发出缴费指令。 监管账户银行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拨款指令进行资金拨付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资金转移,同量减少账户管理额度。

同时,《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开具预售监管资金置换保函时,必须参照开发贷款授信标准,选择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优质房地产企业。情况。 保函金额全部纳入房地产企业及其所属集团统一授信额度。 要通过保证金、房地产企业反担保等增信措施防范保函业务风险,按规定计提风险资本和提取风险准备金。 一旦出现预付款,开证行要及时对房地产公司采取追索措施,确保债权安全。 垫付资金要足额拨备,真实分类,不隐瞒风险。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正在探索引入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 可以更灵活地满足房地产企业日常资金运用需求,帮助房地产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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