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0 18:08: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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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4:中际控股关于原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解冻减持的公告

600634:中际控股关于原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解冻减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29复控股份(600634.sh)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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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1-29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4-109

上海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原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解冻减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8,297,7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已解冻,并减持了上述全部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查询东宏实业减持相关信息

针对东宏实业减持中际控股股份,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2日协助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函东宏实业。

东宏实业于2014年11月18日回复称,东宏实业减持中技控股股份系依据法院相关《执行裁定书》执行,作为被执行人不得对法院执行提出异议,此外,东宏实业对执行情况不知情,并未违反其主动减持的承诺。

本次减持前东宏实业持有中技控股28,297,755股。 根据东宏实业提供的相关执行裁定书,共有9,229,531股股票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其中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6,272,112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1,550,771股、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1,406,648股)分享)。 此外,东宏实业还被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55亿元及相关权益或其他等值财物。 目前,东宏实业尚未就剩余减持库存与相应执行裁定的关系作出说明。

2、东宏实业关于减持股份事项的相关承诺

2013年11月11日,东宏实业作出股份锁定公开承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针对审计报告(2013)第0958号所涉保留事项1、2、审计报告(2013)2280号所涉保留事项3、钱建强诉鲍崇贤500万元借款纠纷案,依法令为解决上述事项对中技控股的影响,有关方面已作出相关承诺。 在履行承诺前,东宏实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东宏实业持有的中国科技控股股份。

截至目前,1、预订2:中际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置业”)为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华宾馆”)装修工程与9家供应商签订大额建材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983.75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技控股、中升置业已取得9家供应商开具的销售发票,累计金额712.62万元,中技控股、中升置业共计支付850.74万元。 针对中际控股与中升地产就崇华大酒店装修工程签订的一系列采购合同,崇华大酒店与中升地产签订了相应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375.16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升地产共向崇华大酒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61.05万元,崇华大酒店已付清货款461.05万元。 崇华大酒店于2014年1月3日向中技控股支付了535.1万元作为崇华大酒店装修工程采购合同的预付款,以便中技控股和中升地产履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2、钱建强以借款纠纷起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鲍崇贤,要求鲍崇贤偿还借款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中际控股、东宏实业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1月15日,中技控股收到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崇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书》。 钱建强借款400万元,三天内归还; 2、东宏实业、中际控股因鲍崇贤无力清偿上述一半债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中技控股于2014年1月28日提起上诉,2014年7月3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锡民终字第0753号《民事判决书》,裁定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 目前,东宏实业和中际控股已就鲍崇贤无力清偿上述400万元债务的一半承担赔偿责任。 2014年3月26日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钱建强就上述借款事项单独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鲍崇贤当即偿还借款利息196.185万元; 2、东宏实业与中际控股对上述借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钱建强基于上述借款事项另行起诉,要求鲍崇贤偿还借款利息,东宏实业与中际控股对借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案正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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