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4 13:07: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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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1、《公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发布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本《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企业暂缓缴纳2021年2019年四季度部分涉税事项。

二、根据《公告》,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有哪些?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类别为制造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及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公告》规定的销售额是多少?

销售额是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审补销售额和计税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的,按差异后的销售额确定。

例1:纳税人A为2018年9月成立的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山东企业所得税申报怎么算山东企业所得税申报怎么算,不适用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每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第1行“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和第5行“按简易方法计税销售额”期间。金额”,第7行“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第8行“免税销售额”“一般项目”和“即退项目”合计。

例2:纳税人B为2019年12月成立的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从事建筑劳务(适用3%税率)。增值税差额适用于建筑服务业务 根据政策,差额的应税部分应从增值税销售额中扣除。根据《公告》,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在按照例1《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计算差额前。即,还需参照《会计准则》第5栏中的“本期实际扣除额”

例3:纳税人C为2019年1月成立的制造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兼营产品设计服务。由于纳税人C为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否适用增值税差别税政策,根据《公告》,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一栏“应税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4栏“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第7栏“旧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9栏“免税销售额”+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合计“商品和服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4、《公告》规定的年销售额如何确定?

(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

例4:纳税人D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

(2)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截至2021年9月30日当期销售额/实际营业月×12个月销售额确定。

例5:纳税人E成立于2021年4月28日,截止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足一年,实际营业月为6个月,销售总额为1200万元。销售额为1200万元/6×12=2400万元。

(三)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第一个报告期销售额/实际营业月份×12个月销售额确定。

例6:纳税人F成立于2021年11月2日,按月申报,第一个报告期为12月,销售额为100万元。其实际运行时间为一个月。金额为100万元/1×12=1200万元。若按季申报,第一个报告期为2022年1月,销售额300万元,实际经营2个月,则《公告》中的年度销售额为300万元/ 2×12=1800万元。

五、《公告》规定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期缴纳情况如何?

递延税款包括2021年10月、11月、12月(月缴)或2021年第四季度(季缴)期间,即纳税人依法应在2021年11月、12月和2021年12月缴纳。2022年1月报告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境内增值税、境内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包括税务机关。申请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按照《公告》的规定缓缴税款?

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中型制造业企业,可按《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额度的50%缓缴,制造业小微企业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缓缴《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限届满,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缓缴税款。为方便纳税人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同)进行了优化。

例七:纳税人G为《公告》规定的中型制造企业,按月缴纳相关税费。2021年11月报告期结束前,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10月相关税费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期缴纳50%各项??税费的提示及《公告》规定的费用。纳税人需要确认。如确认未延期缴纳,纳税人将在此界面填写原因,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剩余部分的缴费期限自动顺延3个月,并于2022年2月报告期内于2022年1月与相关税费一并缴纳。如果纳税人G按季度缴纳相关税费,则在2021年第四季度之前申报相关税费后截至2022年1月报告期末,延期缴纳的操作流程确认与按月缴纳的纳税人相同。该费用于2022年4月报告期内连同2022年第一季度相关税费一并缴纳。延期缴纳的操作流程确认与按月缴纳的纳税人相同。该费用于2022年4月报告期内连同2022年第一季度相关税费一并缴纳。延期缴纳的操作流程确认与按月缴纳的纳税人相同。该费用于2022年4月报告期内连同2022年第一季度相关税费一并缴纳。

例8:纳税人H系《公告》所列制造业小微企业,按季缴纳相关税费。2022年1月报告期末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之后界面会自动弹出是否延期缴纳《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的提示。纳税人需要确认,如确认不延期缴纳,纳税人将在此界面填写原因,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所缴纳的税费将于2022年4月报告期内连同2022年第一季度的相关税费一并缴纳。如果纳税人H按月缴纳税费,则在12月申报相关税费后2022年1月报告期末前2021年,确认延期缴纳的操作流程与按季缴纳的纳税人相同。2022年4月报告期内,2022年3月相关税费一并缴纳。

例9:纳税人Ⅰ为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30万元,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纳税人无需确认。2022年1月不扣除2021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关税费延期3个月缴纳,延期税费于2022年4月连同2022年一季度应纳税额一并抵扣。

七、《公告》规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能否依法申请缓缴税款?

《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可申请缓缴税款,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税款。与法律。

例10:纳税人J是一家制造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按月缴纳。其2021年11月备案期需申报缴纳10月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金50万元。但是,扣除当期货币资金的应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只剩下1万元。纳税人J可以就所有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缴纳的税款申请延期纳税,不受本公告的限制。

八、纳税人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是否影响其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符合《公告》规定条件,选择适用递延税款政策的,递延税款视为“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汇算清缴退税计算。所得税。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缓缴政策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例11:纳税人K为年销售额100万元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对营业收入实行稽查征收,按季申报个人所得税。所有个人所得税的支付都被推迟到 4 月的申报期。纳税人K因补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原因需要在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2021年营业收入汇算清缴退税的,纳税人可正常办理汇算清算退税,且不适用纳税人缓缴。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税收政策影响。同时,纳税人应在4月申报期内缴纳享受缓缴政策的税款。

九、《公告》何时生效?

《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暂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第30号)国税发〔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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