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0 00:4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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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季度利润;按月、季度实际利润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月、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也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缴。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

二、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算清缴情况,对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占应缴企业所得税的比例明显超标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低,调整预缴方式或预缴税额。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关系。付款)不应低于70%。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单位按照既定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额占当年企业所得税仓储税(预缴金额+汇算清缴金额)的70%以下的,你可向税务主管机关反映情况,调整预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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