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23:34: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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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查处的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查处的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我厂是内资工业企业,实行《企业会计制度》。今年8月,市地税稽查局来我厂查账时发现,我厂2002年虚增房屋租金6万元,营业招待费超出预算4万元,于是向我厂发出通知,要求我厂缴纳企业所得税3.3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那么跨年补交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对于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我厂该如何处理呢?

答:关于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批复(二)》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必须补由于逃税而付款。以前年度所得税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自2002年税务机关查补税后跨年补交企业所得税怎么算,2002年相关账目已结转,特别是损益科目结账后无余额。因此,一般不再调整以前年度的会计科目,而是主要通过“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办理会计科目。

你们厂虚报的房租,违反了会计系统的真实性原则。一方面,核销“应计费用”;

借:60000代扣费用

贷:60000 往年损益调整

对于超支的业务招待费,由于其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提取补充企业所得税时,

借:上年损益调整 3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00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3000

贷款:银行存款33000

此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项目余额为27000元(60000元-33000元),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上年损益调整 27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00

调整利润分配相关数字,即借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入“盈余公积”;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时,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经过上述处理后,贵厂还应调整2003年初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同时,在本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税务机关查处的内容和补充企业所得税将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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