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06:27: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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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允许税前扣除吗?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

辞退福利允许税前扣除吗?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

辞退福利允许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彭怀文

问题一:辞退福利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辞退福利,一个会计术语,是指企业为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员而给予职工的补偿。终止福利被视为雇员福利的一个单独类别,因为产生义务的事件是终止雇佣关系而不是雇员的服务。因此,辞退福利不能并入职工福利费。

1、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个日期中较早的日期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企业不能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员提议而提取一方提供的辞退福利。(2)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的计量根据员工是否有权选择辞退计划而有所不同:

1、对于职工无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各岗位的辞退补偿金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计划条款。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方案的预案,由于接受裁减的职工人数不确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每个职位的辞退补偿金均按员工工资计算和支付。

3、企业应当根据辞退计划的条款,合理估计和确认因辞退计划而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计划预计在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12个月内全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4、辞退福利预计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12个月内不能足额支付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关于其他长期福利的相关规定。即对于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补偿金支付超过一年的辞退计划,企业应选择合适的贴现率,测算当期应计入的辞退福利金额。折现后的损益。

2.辞退福利的税收规定

辞退福利是一个会计术语,税法中没有此项规定,但其性质和内容属于辞退福利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一次性补偿的税收规定

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而发生的一切必要的、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各项补偿费用金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平均摊销。具体摊销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但该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文公布作废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并废止该规定全文。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离职补偿的税前扣除标准。按照企业实际会计处理方法确认的支出,必要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正常支出。

但部分省市有这方面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当地的税收规定。例如,《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第十二条:

【问】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是否可以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企业所得税计提数怎么算,并可按规定申报税前扣除。由于实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为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金税前扣除的批复》(税总函[2015]299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金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汇算清缴时,对“预提费用”科目本年度发生的金额进行纳税调整。员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金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该文件虽然不是规范性文件,但基本上由各地税务机关执行。

2、内部退休人员工资规定

内部退休是指职工与企业仍保留劳动合同关系,但辞去现有工作,由企业支付生活费,是企业改制过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产物。内退人员的工资(生活费)目前仅适用个人所得税,未适用企业所得税。

内部退休人员的工资按照会计准则属于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税收处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在实际财务会计处理中确认的支出,如果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税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定。扣除前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将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每月支付给提前退休人员的工资,可参照在职职工工资、薪金处理,并作为计算企业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基数。

3.辞退福利的税收和协会差异分析

(1) 时间差异

税前扣除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支出),所以会计确认的辞退福利不能在实际发生前进行税前扣除。

(二)注意辞退福利的分类

一次性离职补偿只能作为税前“合理支出”扣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扣除,也不能作为员工福利费、工会费、员工教育费等税前扣除. 极限的计算基础。

内部退休人员工资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核算,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但可在“工资薪金支出”中进行税前扣除,需调整后,也可作为三项费用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依据。

问题二: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

一、税法规定

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费、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发放的其他补贴)在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员工上年度超过三倍数额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税。

【案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王师傅在某公司工作了将近20年。2019年9月因病接受治疗,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规定,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解除。公司一次性给王师傅经济补偿金12万元,医疗补偿金10万元。王师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每月6000元,上一年当地员工平均年薪为5万元。

问:王先生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分析】王师傅实际领取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2万元+10万元=22万元

3倍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0000.00×3=150000.00元

超过3倍的部分=220000.00-150000.00=70000.00元

超过3倍的部分,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税。所以:

一次性补偿所得超出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0.00×10%-2520=4480.00元

二、注意事项

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助和用人单位发放的其他补助。实践中,具体名称可能不同,但只要是个人性质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的,都可以纳入其中企业所得税计提数怎么算,因为所谓的“其他补贴”是专门用的“菜篮子” “持有”税法不能完全列明的补偿或补贴的名称。

如果用人单位出具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高于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有人认为这部分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无论是否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均不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对税法规定的擅自扩大解释,因为财税[2018]164号文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税法无权判断经济事项是否合法。财税[2018]164号文中明确包含“其他补助”,但《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其他补助”作出规定。

“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市政府或者设区的市政府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布的“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至少是地级市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问题三:内部退休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税法规定

1.财税[2018]164号:个人通过内部退休程序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实施企业内部退休措施的通知》 《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所得税问题》规定:

实行内部退休的个人从原单位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退休工资,按“从业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和薪金” 。

个人办理内退手续后从原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按办理内退手续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月份计算,领取当月“工资薪金”后的收入合并所得,扣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按差额确定适用税率,在取得的一次性收入中加上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除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办理内部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当与同月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申报。依法向监事。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备注:根据最新规定,居民个人在境内两地或两地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不再需要按月自行申报,但扣除项目不得重复扣除,扣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年综合收入超过6元1万元的,按年结清。

二、内退与内退的区别

1.两者与原单位的关系不同

内部退休只是单位内部用工改革的一种过渡形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的职工,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仍为原单位职工。原单位仍需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提前退休也是一种退休方式,但早于法定退休时间。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2、办理手续后,两者收到的资金性质不同

员工申请提前退休后,有权从社会保障部门等处领取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办理内退后,仍可领取原单位的基本生活费(或称基本工资等),直至法定退休时间。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2】内部退休一次性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019年3月,工作30年的老张按照单位规定办理了内部退休手续。老张正常退休时间应该是2024年2月,按照内部规定,单位给老张一次性内退补助15万元。

办好内部退休手续后,公司内部规定仍为老张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老张每月实际可从公司领取4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费(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part.)因此,老张在2019年3月实际领取:一次性内退补助15万元,3月基本生活费4000元。

假设不考虑老张2019年3月的专项附加扣除等法定扣除。

问:2019年3月老张应该预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分析】老张办理内部退休手续的时间是2019年3月,法定退休时间是2024年2月,两者相差60个月。

老张内退一次性收入月均=15万元/60个月=2500.00元,加上老张3月份收入4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2500.00+4000.00-5000.00=1500.00,适用税率为3% ,速算为0。

因此,老张2019年3月的预缴税额=(150000.00+4000.00-5000.00)×3%=4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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