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22:06: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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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一、公告背景

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新企业怎么算企业所得税,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提供新供给的新生力量,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升级,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第2号,以下简称作为“工作指南”)。

《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以下简称简称“否”。《办法》和《工作指引》配套的税收优惠管理文件的相关内容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与管理的有效衔接。企业和管理人员税收优惠,保障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为此,特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期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按年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颁发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有效期为3年。这导致企业的优惠期限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不一致。为此,公告明确,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备案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例如,

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在颁发当年已经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在证书到期当年停止享受税收优惠。但鉴于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能仍在有效期内,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很大,为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并实现优惠政策无缝对接,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限为全年,在重新认定通过前,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例如,

(二)明确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的范围、程序和时限

在《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基础上,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主要如下:

一是明确后续管理范围。《认定办法》出台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应在优惠期内符合认定条件存在较大争议。经与财政部、科技部沟通,《认定办法》第十六条所说的“认定条件”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不仅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还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为此,《公告》明确了税务机关后续管理的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和优惠期限,

二是调整后续管理程序。此前,根据203号文的规定,税务部门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以追缴该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的企业所得税,但不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告调整了203号文的后续管理程序高新企业怎么算企业所得税,即税务机关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可的,应当报认可机构审核。经审查确认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三是明确追回期限。为统一实施口径,公告将《认定办法》第十六条恢复期由“不符合认证条件的年度”明确为“证书有效期自不符合认证条件的年度开始计算”。不符合证明条件的”,避免因误会扩大追缴期限,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备案要求

《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出台后,认证条件和监督管理要求都发生了变化,需要对享受优惠的备案材料和享受优惠的材料进行适当调整。留作日后参考。公告明确了这一点。在留存备查信息中,涉及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相应收入、从业人员和科技人员等相关指标人员、研发费用占比等,需留存优惠年度数据备查。

(四)明确实施时间和衔接问题

一、考虑到本公告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管理,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明确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二是《认定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但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印刷发行税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仍在有效期内。一段时间内,不同认定方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会同时存在,但在认定条件、监督管理要求等方面并不一致。为公平合理起见,公告明确了“老办法、新办法”的处理原则,妥善解决新旧衔接问题。即,按照《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按照国科发火[2008]号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关于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执行。三是明确“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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