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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7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2017-05-27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2017-05-27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享受?

税收优惠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一定的特定征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优惠和关爱措施。近年来,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总的来说,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大致分为三部分:一是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三是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为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在北京新技术开发试验区设立...全

税收优惠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一定的特定征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优惠和关爱措施。近年来,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大致分为三部分:一是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三是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

为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在北京市新技术开发试验区设立的新技术企业 区内新技术企业,即技术-从事一项或多项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集约型、智力密集型经济实体,享受下列减免税优惠。

对试验区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批准,第四年至第六年可按上述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试验区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办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经海关批准,试验区内可设立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海关对深加工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管;根据实际加工出口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但保税货物转内销,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并取得海关许可,并按规定纳税。(二)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浦口高新技术外向开发区、沉阳南湖科技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西安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南南岭新技术产业园、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市科技开发试验区开发区福州科技园、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科技产业园、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宁窝庄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新兴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区、深圳科技产业国家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国际科技城等。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区、深圳科技产业国家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国际科技城等。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区、深圳科技产业国家区、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国际科技城等。

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除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外,新设立的企业,自当年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生产。高新技术的范围如下: 1.微电子科学与电子信息技术;2.空间科学与航天技术;3.光电科学与光机集成技术;4. 5. 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与新材料技术;6、能源科学与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7.生态科学与环境保护技术;8.地球科学与海洋工程技术 9.基础材料科学与辐射技术;10. 医学科学与生物医学工程;11、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高新技术范围是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补充和修订的,由科技部发布。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上述范围内的一项或多项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纯粹的商业运作被排除在外。2、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3、企业负责人是熟悉企业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的科技人员,是企业的全职员工。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更多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者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5、资本金50万元以上,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设施。6.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资金,应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包括技术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相关贸易。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之和,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试点产品收入等。

8、有明确的公司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9、企业经营期限10年以上。设立高新技术企业,须向开发区办提出申请,经开发区办评审,经省、市科委批准,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开发区办公室根据上述条件定期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区内符合国家规定的经济上自给自足的全民所有制科研机构,经开发区办公室批准,可以转制为高新技术企业。

2. 对外商投资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在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并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个税率征税% 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年度起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在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新技术企业),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经企业申请,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税务机关,将授予他们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免征所得税3年,经北京市政府指定部门批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年度在企业盈利年度之后;该日期所在年度之后,适用减免税期的剩余年度可享受减免税。依照有关规定适用的减免税期结束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的,不再享受上述优惠。

企业申请减免税,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文件,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批。此外,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在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城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两密集型企业”)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两个集约型企业”的判断可参照国家科委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具体实施中,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省科委审核并出具验证证明后,报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省税务机关应当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二)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企业 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税的,减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延期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3年。所得税。

但是,减半后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的,可以选择享受其中一种税收优惠,不得同时享受两种税收优惠。根据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时,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三)外国投资者直接再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设立、扩建先进技术企业,已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的再投资部分,可全额退还。公司所得税。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扩大后的先进技术企业,应当在再投资资金投入后一年内,

被投资企业在规定的再投资退税期限内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机关按40%的税率退税。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后3年内,被投资企业经考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差额部分可按100%的退税率退还。

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按照上述规定申请退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能够确认其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企业账簿上应支付的股利,或者未分配的部分,从最早一年到次年计算再投资利润的年度。外国投资者应获得的利润。,并据此计算应退企业所得税。

三、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 在我国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论所有制,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自2000年6月24日起,增值税优惠结束前2010年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销售自产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17%。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退税款用于企业研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经过重新设计、改进、改造等国产化改造的进口软件(进口软件的简单汉字加工除外)企业所得税怎么算通俗,其销售的软件可以按照软件产品相关规定开发和销售自己生产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自行出口或者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的软件产品企业所得税怎么算通俗,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是鼓励新建软件生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四、企事业单位采购软件,采购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以2年。

(三)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 经认证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以及配套的零部件和备件件,无需出具确认函,不占用投资。除国务院国发[1997]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和《内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的总额] 没有增值税。

(四)集成电路企业专项优惠政策 投资额在80亿元以上或者集成电路线宽0.25μm以下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按规定执行鼓励外商投资能源、交通等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2.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海关应当为其提供通关便利。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的集成电路如果不能在国内生产,可以到国外生产芯片。加工合同(含规格、数量)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进口时按优惠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需要注意的是,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取消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格,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总之,一个企业能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取决于其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无论其是否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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