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8 22:35: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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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1)_社会万象_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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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用固定资产 (一)2008年前一般纳税人购置或自制的固定资产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价值有关问题的公告——增收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应税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下列项目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12月前未纳入增值税扩大扣除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出售自用2008年12月31日前购置或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前列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出售自有固定资产扩大本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外购或自建固定资产之前取得了试点范围。②试点前购置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征收增值税代替征收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营业税》(财税[2013]106号):一般纳税人出售试点前购置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并已使用的,适用现行有关二手货物的增值税政策。即按照简易办法,按3%和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已经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 不得抵扣和未抵扣的固定资产销售按照第二条第(一)款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征收标准的通知》执行政策”(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自行销售增值税的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固定资产不得扣除尚未扣除进项税额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④其他情况下出售固定资产按“ 按规定不得抵扣的销售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1项、国税函[2009]90号文: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固定资产自用资产,按简易办法,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减征2%。

风险提示 但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适用增值税3%至2%简易征收率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计算公式 与应纳税额:销售额=已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资产类应开普通发票,不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有旧固定资产,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增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务机关不得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二手商品销售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商品(包括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括自用物品。商品本身没有被使用过增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一般是出于经营目的,主要针对二手货经营单位。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2条第2款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二手商品,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已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规定执行与旧货相关的增值税政策。风险提示 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二手商品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或由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期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纳税人出售其已使用的固定资产,简易办法按照3增值税税率降低2%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方法简单,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放弃减税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减税。另外,上述固定资产是指机器、机械、交通工具等有形动产和其他设备、工具、和使用年限在12个月以上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用具,不包括房地产。这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固定资产完全不同。关键词:3%简易征收项目 1.小规模纳税人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一般征收率为3%(销售税除外)房地产租赁)。2.固定经营户临时外出经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经营户临时外出经营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税发[1995]8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常住企业主(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在外省市销售货物,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境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退回原地缴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给买家 是的,也退回原地补。对未持有《境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税率征税。到经营地税务机关退回原地缴纳税款,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给买方 是的,也退回原地补。对未持有《境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税率征税。到经营地税务机关退回原地缴纳税款,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给买方 是的,也退回原地补。对未持有《境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税率征税。

3、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拍卖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 ]2014年第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规定征收。 3%的税率。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按财税[2009]9号文及财税[2014]第2条第(三)项规定,下列货物可选择计缴增值税根据简单方法按 3% 的税率征税:(一)县级以下小水电机组生产的电力。小水电机组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水电机组。(2) 用于建筑和生产建筑材料的砂、土、石。(三)以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粘土实心砖、瓦除外)。(四)以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为原料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六)商品混凝土(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5. 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货物按财税[2009]4号文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3%的简易税率计缴增值税: (一)寄售商店销售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卖物品);(二)典当商倒卖死当物的;(三)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在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商品。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自来水 根据财税[2009]9号文、财税[2014]57号文第三条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自来水企业销售自来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简易办法征收3%,购自来水增值税抵扣凭证上列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七、一般纳税人供血非临床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血非临床增值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非临床人血的单采中心,可按简易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税额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8.药品流通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流通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0号, 2012):自2012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医药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方法按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流通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药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号为一般纳税人的兽药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方法按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批准可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 9.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实施化肥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一般纳税人销售化肥库存:9月1日起, 2015年至2016年6月3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征收3%的增值税。库存化肥指2015年8月31日以前纳税人生产或者采购的未销售化肥。 10.光伏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关于国家电网公司采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自2014年7月1日起,若光伏发电户发电项目销售电力产品,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可按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征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同时。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依法应缴纳增值税的,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可按简易增值税计征增值税计算方法,并同时开具普通发票。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依法应缴纳增值税的,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可按简易增值税计征增值税计算方法,并同时开具普通发票。

十一、根据36号文关于营改增部分纳税人部分项目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应税行为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1) 公共交通服务 公共交通服务包括轮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穿梭巴士是指在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停靠固定站点的运送旅客的陆上交通服务。(二)动漫企业开发动漫产品 经认证的动漫企业提供动画剧本编写、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镜像制作、动画制作、拍摄、线描、动画产品开发调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网络动画、手机动画格式改编)服务、动画版权(含动画品牌)国内转让、图像或内容授权和重新授权)。动漫企业和自主研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势发[ 2008]第51期)。(3)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送货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四)以增值税改革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提供的经营性租赁服务。(五)在营改增试点前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六)一般纳税人以承包方式提供的工程劳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以承包方式提供建筑劳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设工程所需材料或仅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劳务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劳务。(七)一般纳税人对A项目提供的建筑劳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供应项目是指工程承包外购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的建设项目。派对。(八)一般纳税人为老旧工程提供的建筑劳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旧建设工程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设工程;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建设项目。 (九)公路经营企业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前已建成的公路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以下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减少 3% 的税率。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书载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风险提示 1. 一般纳税人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对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划分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税额=当期不可分割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项目销售额÷当期清算销售额总额。它们在 36 个月内不能更改。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对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划分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税额=当期不可分割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项目销售额÷当期清算销售额总额。它们在 36 个月内不能更改。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对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划分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税额: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税额=当期不可分割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税项目销售额÷当期清算销售额总额。

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销售额为3%。征收率用于计算应纳税额。4.适用于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缴增值税的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外不能向外部方开具发票。关键词:按5%简易法征收的项目 1.中外合作油(气)田企业按“ 一般纳税人出售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地产(不含自建)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总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原购入价款后的余额房地产项目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款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2016年4月30日前出售其自建房地产时,按取得的价款总额和价外费用计缴增值税。以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总额扣除该房地产项目的原购买价款或取得该房地产时的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以下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5%。但2016年4月30日前出售其自建房地产时,按取得的价款总额和价外费用计缴增值税。以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总额扣除该房地产项目的原购买价款或取得该房地产时的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以下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5%。但2016年4月30日前出售其自建房地产时,按取得的价款总额和价外费用计缴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5%的税率计税。②房地产开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税率征收。(三)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地产。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购置(不含自建)的房地产(不含个体工商户购房及其他个人出售的房地产)。费用减去房地产的购买原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格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应纳税额按5%的税率计算。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建房地产的,按照取得的价款总额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按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四)他人出售房地产 他人出售其购置(不含自建)房地产(不含自购房屋)的,应当扣除该房地产的原购买价款,扣除全款和价外费用以其取得的或取得房地产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值得提醒的是:北上广深,个人出售购买不满2年的房屋,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非普通房屋销售的,按销售收入减去房屋购进价款后的差额,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免征增值税。

但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外的地区,个人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房屋,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年)的房屋销售,免征增值税。三、增值税改革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根据36号文的规定,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可按下列规定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房地产(个人出租房屋除外),按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三)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房地产(不含住房),按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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