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0 01:2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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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季度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在下文整理的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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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第二季度的企业所得税,企业

所得税的核算是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但会有一些刚进入会计行业的新人对此了解不够,有合伙人问:“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为了解决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小编整理了下面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计算第二季度的企业所得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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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1

、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按照1-6月累计数计算,即以6月损益表中的累计数据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付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申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进行审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按月(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本表适用于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年度对账申报

2. 标题项

1.“纳税期”:从当月(季度)的第一天开始

税属于当月(季度)的最后一天。对于在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

,“纳税期”是指纳税人开始营业的月(季度)至月(季度)的最后一天。从下个月(季度)开始,根据正常情况填写报告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编号(15位数字)

3、“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中记载的纳税人全名

3. 填写每列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金额预先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当前金额”列填写其所属的月份(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数据;在第 2 行至第 17 行的“累计金额”列中,填写从当年 1 月 1 日到您所属的月份(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累计金额

二、第二部分,纳税人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数计算预扣税额的,应填写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至24行的“当前金额”一栏,填写所属月份(季度)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数据;在第 19 行至第 24 行的“累计金额”列中,填写从当年 1 月 1 日到当年当月(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累计金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的纳税人,填写第26行

其中:“当期金额”一栏,填写所属月(季度)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金额;“累计金额”列表示从当年 1 月 1 日到当年当月(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累计金额

4. 填写每行1.1号线

至26号线,纳税人按其预缴申报方式另行填写

实行“按实际利润预缴”的纳税人填写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预付款”的纳税人,填写第19条至第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26行

二、27号至33号线由跨地区汇总纳税人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人)申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根据填写1至26行的基础上填写第28行至31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行仅填写本表第30、32、33行

5. 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按实际利润金额预付款

1、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营业收入金额,不参与计算

2、第3行“经营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经营费用填写。本行主要列出纳税人的运营成本金额,不参与计算

3、第4行“利润总额”: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填写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损益表所示总利润一致4、5行“特定业务应纳税所得额

”: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应当填写按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所得,按照税收规定预估应纳税毛利率计算的预估毛利中。

5、第6行“非应税所得额和税基扣除所得额”:填写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所得额扣除额、所得额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等。本行应通过《非应税所得额表》和《税基应纳税所得扣除表》(附表1)进行报告。

6.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减值”:填写加速折旧减税固定资产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行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表》(附表2)报告。

7、8号行“弥补往年亏损”:按照税收规定填写企业所得税前可以弥补的往年未计损失金额

8. 9号线”

实际利润“:根据本表中相关行的计算结果填写。第 9 行 = 4 行 + 5 行 - 6 行 - 7 行 - 8 行

9.第10行“税率(25%)”:填写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税率为25%。

10、第11行“应交所得税”:根据相关行的计算结果填写。第 11 行 = 9 行× 10 行,11 行≥ 0。当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11行≠9行×10行

11、第12行“所得税减免”:按照税收规定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额。本行应通过所得税减免表(附表3)进行报告。12、

第13行“实际预缴所得税”:填写纳税人当年上月、上一季度累计预付企业所得税,未填入“当期金额”一栏

13. 第14行“特定业务的预扣(征收)所得税

“:填写特定企业按照税收规定代扣代缴(征收)的所得税金额。建设企业总部直管的跨区域项目部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14.15号线”

应纳税所得额(退税)“:按本表相关行的计算填写.15行”累计金额“列=11行-12行-13行-14行,当15行≤0时,填写0;未输入“当前金额”列

15、第16行“减:上年度多缴所得税”:填写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多缴未退税的当纳税年度未退税所得税金额

16、第17行“当月(季度)实际应缴(退税)所得税”:按相关行计算填写。第 17 行中的“累计金额”列 = 第 15-16 行,当第 17 行≤ 0 时,填写 0,并且不填写“当前金额”列

(二)按上年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

1、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2、第20行“当月(季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相关行计算填写

(1) 每月预付款的纳税人:20行=第19行×1/12

(2)按季度预付款的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3、第21行“税率(25%)”: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4.22号线”

当月(季度)应纳税额“:根据本表中相关行填写计算方式22行=20行×21行

5、23号行“减免:所得税减免”:按照税收规定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额。本行应通过所得税减免表(附表3)进行报告。

6、第24行“当月(季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相关行计算填写。第 24 行 = 第 22-23 行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

第26行“确定当月预扣所得税(季度)

“:填写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的当月(季度)应纳税额

(四)汇总纳税企业总分会相关项目填写情况1

、第28行“总公司分摊所得税”:汇总纳税人企业总公司以本表(第1行至第26行)当月(季度)退所得税金额为基数二级资质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按总行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的当期预缴所得税, 并根据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15行×总公司应分担预缴比例

(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代扣代缴”的简易纳税企业总公司:24行×总公司应分摊代扣代缴比例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代扣代缴”的简易纳税企业总公司:第26行×总公司按预扣代缴比例分配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总公司预缴比例”: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单列市)经营的企业,按总行分摊的预缴比例填写25%;在省内经营的简易纳税企业,总公司分摊的预缴比例按照各省税务机关规定报送。

2.第29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汇总纳税人企业总公司以本表当月(季度)预扣所得税金额(第1行至第26行)为基数,按财政集中分配预缴比例计算的当期预扣所得税填写情况, 并根据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15行×财政集中分配预扣比例

(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数代扣代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部:第24行×财政集中分配预扣代缴比例

(3)汇总纳税人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代扣代缴”总公司:26行×财政集中分配预扣比例

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单计划市)经营的企业汇总纳税情况,按25%填写中央财政拨付的预缴比例;在省内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集中财政划拨预缴比例按各省税务机关规定报送。

3、第30行“分行应计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以本表当月(季度)预扣所得税金额(第1行至第26行)为基数,按分行应分摊的预扣所得税比例计算当期预扣所得税, 并根据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计算

(1)“按实际利润预缴”的简易纳税企业总公司:15行×分支机构应分担预缴比例

(二)“按上一纳税年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扣预扣”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24行×分行应分担预扣代缴比例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代扣代缴”的简易纳税企业总公司:26行×分行应分担预缴比例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分支机构应分摊预付款比例”:对于跨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单计划市)经营的企业,应由分支机构分摊的预付款比例应按50%填写;在省内经营的简易纳税企业,按省税务机关规定报预缴比例分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行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行所得税分配额”填写本行

4.31号线“其中:总公司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分担所得税金额

“: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部应分摊的当期预缴所得税金额,以及总公司设立的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按规定视为二级分支机构的部门

5、第32行“分配比例”: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写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税务分部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确定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6、第33行“分配所得税”:预先填写应纳税所得额或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计算的所得税。第 33 行 = 30 行 × 32 行

线

6、填写“是否为小微利企业”报告

1、纳税人在最终纳税年度符合小微盈利企业条件的,当年预付款时选择“是”,预付款中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2、对于当年新成立的企业,如果“总资产”和“员工人数”符合规定条件二级资质企业所得税怎么算,选择“是”,

如果预先支付的累积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则选择“否”

3、如上一年度“总资产”和“从业人数”符合规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预计当年度会计利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选择“是”,

且预缴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选择“否”

4、纳税人在一季度预缴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对账结算尚未完成,可根据上一年度第四季度预缴情况选择“是”或“否”

此栏目为必填项,如果不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选择“否”

7. 表中表之间的关系

(1) 表内关系

1. 9号线=4行+5行-6行-7行-8行

2. 线路

11 = 第 9 行×第 10 行。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 11 行≠第 9 行× 10 行

3. 15号线= 第 11 行 - 第 12 行 - 第

13 行 - 第 14 行,当第 15 行≤ 0 时,填写 0

4. 第 17 行 = 第 15-16 行,当第 17 行≤ 0 时,填写 0

5. 第 20 行“当前金额”= 19 行“累计金额” × 1/4 或 1/12

6. 22 行 = 20 行×21 行

7. 第 24 行 = 第 22-23 行

8. 28行=15行或24或26行×指定比例

9. 29 行 = 15 行或 24 或 26 行×规定比例

(2) 表之间的关系

线

6 = 从非应税所得额和税基免税额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表(附表1)第1行。

2. 第7行“流动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表(附表2)》第13行第11栏;第7行“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表(附表2)第13行第16栏。

3. 第 12、23 行 = 所得税扣除表(附表 3)第 1 行。

4. 第30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税分行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中的“分行所得税分摊”

5. 第32行和第33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税务部门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相应行中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所得税”列

关于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计算的相关内容,到此结束,所有会计人员还不懂咨询问答老师,如果想学习不同行业的会计实务知识,欢迎咨询和关注我们,可以和老师预约免费试用哦, 我相信你一定会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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