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9 07:40: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答问(图)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答问(图)

问:小微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如何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部分,减征25%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以上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扣除50%,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

......

3、小微企业所得税统一提前缴纳。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截至当期末当年情况判断小微利润企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年度应纳税所得指标。其中,总资产和从业人数指标按照《通知》第二条“年度季度平均”计算公式计算,按本期申报所属期末季度平均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数暂按当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进行评判。

4、原不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按申报当期末当期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本年度上期预缴企业所得税超额部分,因不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从下一季度应纳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按月预缴企业

所得税的企业,当年4月、7月、10月进行预缴申报的,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从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怎么算, 并且一旦调整,当年内不会更改。"

了解更多财税资讯、金融法律法规、专家问答、能力考核、免费直播,可查看正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怎么算,点击进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