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4 19:16: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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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事先签署收益分配协议,就一定能获取约定收益吗?

    尽管签订了协议,但获取约定收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实现了盈利
 
    企业有了利润实现了盈利,这是收益或分红分配的前提。如果企业实际亏损,股东反而获得的收益和分红,实质是股东实缴资本的抽走或抽逃,这是不允许的。
 
    另外,从资本保值增值的角度来讲,也不允许企业在亏损状态下分红。
 
    当然,也有一种收益,无论公司亏损还是盈利,公司都要给股东每年一定的收益,这种股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即所说的“明股实债”。如果股东约定的是这种收益,也只能是个别或少部分股东,而不应当是全部。
 
    二、账上有分红所需要的银子
 
    企业盈利并不一定在账上有相应的银子,比如销售的货物是赊销,应收账款没有收回,企业的盈利只是账面的盈利。如果账面上的银子不够,那么想分也分不了。
 
    三、满足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分红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如果,协议约定按固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如果你没实缴出资,那你获得不了收益。
 
    四、有遵守契约精神的老大
 
    这个老大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了,在满足上述情况下,老大遵守契约说分,那分红的股东会决议会100%通过,那你就能获得约定的收益。如果老大对契约不感兴趣,连分红的股东会都不会召开,那你极有可能分不着收益。
 
    现实中有很多合伙的股东分不到收益,老大是决定性的因素
 
    1、公司有利润了,老大有私心了,或者老大没私心,老大媳妇/老公叨叨叨,老大变了。老大一个人捞钱可以,其他人不行。最后,其他人能把股本收回来就很好了。
 
    2、公司实际有利润,但老大做成亏损或业务转移,公司亏损了。一亏损,就分不到钱了,或者没钱分了。
 
    3、公司有利润,连续4年盈利,但第五年亏损了。公司法有规定,公司连续5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第5年亏损,公司法规定的这条就没法使用了。
 
    个人拥有过2个公司的股权,深切体会老大的重要性,尤其是老大遵守契约的重要性。没有遵守契约的老大,契约就是一张纸;分红到手,那张纸才是契约。好老大,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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