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1 08:46: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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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税养老,看看你我能否享受这份政策红利

延税养老,看看你我能否享受这份政策红利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称,自5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税延型养老险,试点期限暂定1年。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根据当期税率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在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时,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额达到减税的目的。而在领取保险金时,再根据领取金额缴纳相应税款。虽然看起来都是缴税,但是,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收入,所以,实际应税收入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对投保人来说,还是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是可以激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积极性的。

事实上,按照国外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验,政府承担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整个个人养老保险中的比重是在下降的,占比是往往低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的。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等发放标准比较高,失业保险的发放标准甚至比在岗工人的工资还高,却没有象我国一样出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收支严重倒挂、政府负担沉重、支付压力很大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承担的养老保险占比较低,政府的负担相对较轻。而在我国,政府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占据了整个养老保险的90%以上,等于职工退休后的养老担子全部压在政府身上。自然,也就有点不堪重负了。

应当说,有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以后,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是有所缓解的。但是,由于国企改革等特殊原因,特别是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加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在客观上加大了政府负担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有效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的比重,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范围,让更多的职工和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就能大大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矛盾,减轻政府和企业负担。也能更好地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服务。

对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把退休前后因为收入变动产生的税收差额利益让渡给购买者,毫无疑问能够对广大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生积极影响。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更容易对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生兴趣,也更愿意加入到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行列中来。

由于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自愿缴纳行为,个税递延能否有效调动广大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还需要通过试点来验证。应当说,在起步阶段,可能会效果比较好。但是,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增加,抵扣的幅度开始下降了,是否还能有这样的效应,就值得关注了。如果能够实行动态调整方式,并在企业层面设计一些激励手段,如企业为职工配套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等,也能进一步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热情。

虽然从表面看,会减少政府税收收入,但是,从全局和长远来看,也能大大减轻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可以从降低社保费费率来反哺。所以,不能只看一个方面,只看表面,而要看全局、看本质、看长远。

当然,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也可以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比如中等偏下收入人群,他们的收入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难以相匹配的,是否也能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享受一些优惠政策,是值得有关方面考虑和思考的。如果中低收入阶层也有商业养老保险支撑了,对提高社会的整体收入水平是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对扩大内需、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提高购买力也是能够起到推动作用的。到时候,就真的形成良性循环了。

从总体上讲,推行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养老保险政策,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大大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有效降低政府和企业负担,化解养老保险收支矛盾和支付风险。但此项政策的推行,也需要多从正面引导与宣传,多讲购买的好处与道理,让更多的居民能够接受这项政策,并积极参与到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行列中来,形成养老保险的多重保障、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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