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21:46: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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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你应该关心的,不是按不按评估值计征

12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财政部部长肖捷的一篇署名文章,是谈财税体制改革的。但是,文中有关房地产税的说法,却牵动着中国几乎所有“有产者”的心。肖捷在文章中这么说: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这段话不刷屏才怪。从上午上班开始,就不断有朋友向记者打探、探讨关于房地产税的话题,他们普遍关心的,除了什么时候开征这个“必问之问题”外,最为集中的就是“评估值计征”这个问题,仿佛这是个重新切分奶酪蛋糕的过程。

非也。实际上,作为一个有房子,或者有多套房子的人,对于房地产税,你该关心的,根本不应是“按评估值计征”的问题,你真正该关心的,是“哪些可以免税,如何免税”的问题。

肖捷12月20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这篇文章,发表的时机很值得玩味。其实,这篇文章的内容,基本上与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写的文章相同(媒体披露出来的时间是11月初),关于房地产税的表述,也基本相同。所以,从内容信息的角度,实际上没有增量。

为什么说时机值得玩味?12月20日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的第三天,在这么一个当口,《人民日报》发表肖捷的这篇文章,不免让人猜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这个问题是不是也在讨论?答案大概率应该是的,而且应该有了答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定了的事情,对明年意味着什么,相信诸君想得明白。

然后再来说说为什么不必关心“是否按评估值计征”。从记者知晓的情况看,房地产税按照评估值计征,从一开始就确定了的。当下,主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围绕房地产税拿出了几套方案讨论,这几套方案中,有不同,有争议,但是,“评估值计征”没有争议,无论最后哪套方案,都会按评估值计征。

说句题外话。2010年,有关部门试图通过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方式,去除对居民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豁免条款,当时提出的工作路径和方案中,所提出的就是按照评估值计征。

所以,对于一件已经板上钉钉的事情,着实没有必要浪费精力去讨论其合理不合理,有没有技术手段执行的必要,还是关心那些和你的切身利益更为直接的事情。比如,“你有多少房地产税可以免?”这才是你要该关心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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