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9 16:44: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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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滴滴之恶,首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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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顺风车连续吞噬两个美丽少女的生命,引发全国声讨。

  传统的出租车也会有“坏司机”,但滴滴之所以成为“千夫所指”是因为两起悲剧暴露出滴滴在管理上太多的漏洞。如果因为公司的管理不善导致乘客丧命,滴滴无疑就是帮凶。

  你可以谴责:

  • 滴滴对司机背景筛查不力

  • 滴滴对客户信息缺乏保护

  • 滴滴对客户投诉缺乏及时响应

  • 滴滴急功近利盲目追求增长

  ……

  但,深挖滴滴之恶,首推垄断。如果说滴滴、快的合并是为了联合起来对抗 Uber,那么滴滴与 Uber 中国业务的合并堪称匪夷所思——这种赤裸裸“以消除竞争为目的”的垄断为何能被纵容?

  2

  滴滴之恶,令人想起百度。两家公司业务完全不相干,但都是垄断企业。

  当年不太理解为什么说《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如今滴滴让我彻底领悟了:

  • 垄断让消费者(用户)没有选择,无法用脚投票。假如谷歌重新进入中国,我打赌百度一夜之间流失一大半用户,毕竟大家忍耐百度太久了。

  • 垄断意味着霸权和特权:滴滴和百度都属于屡次爆发丑闻,吃一堑不长一智,何也?假如有竞争,我们根本用不着讨伐滴滴和百度,竞争的力量会消灭他们。

  • 假如有竞争,滴滴和百度的管理漏洞、价值观偏差都不会存在,竞争的压力会迫使企业时刻自省、战战兢兢。

  • 我们很难想象,如果只有支付宝没有微信支付的世界会是怎样的生态?

  理解了这一点,你才能想明白为何李彦宏在 2018 年 3 月居然会说出下面这段话:

  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

  简言之,在垄断的世界里,正义和真善美是无从谈起的。

  反垄断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促进创新。一旦成为垄断企业,势必“竭尽所能”扼杀创新:

  • 利用自身实力不惜代价歼灭新出现的对手

  • 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用户选择自己而非竞争对手

  • 以重金收购吃掉新出现的竞争对手

  当然,垄断企业不惜代价绞杀竞争对手的目的很简单:捍卫自己的垄断地位,从而继续坐享垄断利润。

  3

  为了反垄断,美国不惜将 AT&T 拆分:

  • 1984 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托拉斯法》拆分 AT&T,分拆出一个继承了母公司名称的新 AT&T 公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和七个本地电话公司(即“贝尔七兄弟”),美国电信业从此进入了竞争时代。1995 年,又从公司中分离出了从事设备开发制造的朗讯科技和 NCR,只保留了通信服务业务。

  为了反垄断,欧盟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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